莫煥晶,死刑!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莫煥晶,死刑!

而這個保姆的人生,早已“終結”於2017年6月22日凌晨4時55分。

那天早上,在通過手機查詢“家裡突然著火什麼原因”“沙發突然著火”等信息後,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了僱主家的書本。迅速蔓延的火勢,吞沒了沙發、客廳,以及女主人和她三個孩子的生命。

莫煥晶,死刑!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6月4日15時,浙江高院公開宣判莫煥晶放火、盜竊上訴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大多數人都會同意,這樣的結果是莫煥晶親手為自己選擇的結局。

如果判決並不令人意外,是什麼讓我們在距離案發已過去近一年的今天,依然如此關注這起案件?

善良的墓誌銘

因為在莫煥晶案裡,“善良”曾被赤裸裸地利用,又以一種最為殘酷的方式被淘汰。

莫煥晶,死刑!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僱主林生斌一家給予了莫煥晶充分的信任。莫煥晶曾以老家要買房的理由,向朱小貞借款。朱小貞給了她11.4萬。但是,僱主不知道莫煥晶借錢的真正理由,就像他們不知道她的過去。

賭博。在來杭州林生斌家做保姆前,莫煥晶因沉迷賭博簽下了鉅額債務,她離開東莞的老家是為了躲債。在紹興、上海從事保姆工作期間,莫煥晶盜竊了僱主家的茅臺酒、首飾及其他保姆現金。

信任著莫煥晶的林生斌一家也未能倖免。就在放火前一天的晚上,莫煥晶趁林生斌在外出差的機會,盜走一塊男士手錶,典當後得款37500元。這一夜,她輸光了連同典當款在內的6.3萬元,賬戶裡只剩下了八毛五分錢。

開始,急於回本的莫煥晶還有一點能為常人理解的思維:畢竟已經借過一筆錢,再借得有個合適的藉口。但接下來的邏輯,只能以惡念形容。一晚的冥思苦想後,她決定利用僱主的善意,採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博取朱小貞的感激,以便再次開口借錢。

曾為她付以善意與信任的女主人及三個孩子,遇難於三個小時之後。

善良成為他們的墓誌銘。

莫煥晶,死刑!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莫煥晶也“死”於這一刻,她罪有應得。

我們怎樣才不會讓善良失望

很長一段時間裡,在西方學者看來,利他的善意是人世間最不可思議的品質,甚至只能以宗教奇蹟加以解釋。

莫煥晶,死刑!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回翻歷史,善良一直是照穿黑暗與矇昧的光。但是,擁有貫穿人類歷史力量的善良,實際上也最是脆弱。一點點欺騙與利益、歪曲與爭議就足以熄滅善意之心。到那時,我們雖不願生活在“各掃自家門前雪”的冰點,但也無法指責飽經滄桑後,“不要多管閒事”的謹慎。

因此,莫煥晶點燃的不只是杭州的公寓,更是整個社會的焦慮

。在震驚於這超乎想象罪行的人們中,一個疑問在心底升起:

今天,我們還能負擔得起多少善良?

這是一個我們不願直視卻又無從迴避的問題。從捐款救助的援手到為孕婦指路的善舉,有多少雖不過舉手之勞、卻給我們以安慰與希望的善良,被誤解,被利用,被侵害,被殺戮?我們還能指望善良的光,為我們照亮前路嗎?

儘管莫煥晶案發後,消防部門、物業公司等當事方紛紛做出回應,但是,在洞悉這種擔憂後,我們知道輿論等待的渴求的,其實是另一種回應。

這種回應來自司法機關,這種回應能夠給出足以撫平社會焦慮的回答:法律不會令善良失望

法律給善良以力量

儘管明瞭社會的期待,司法機關卻不會以心定罪。縱觀莫煥晶案審理全程,我們可以感受到程序的嚴謹與法律的審慎。

莫煥晶,死刑!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在充分保護被告人訴訟權利的基礎上,一審階段,各方圍繞莫煥晶放火的真實動機及罪名、物業管理、消防救援等問題進行了充分質辯,僅第二次庭審就持續了十個半小時。

而在二審階段,四名消防員、兩名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先後出庭作證。庭審於2月7日9時開始,經過不到一小時的休庭後,於當日下午17時20分結束。一、二審判決書,均對本案犯罪構成及是否採納莫煥晶一方的辯護意見,進行了詳細的論述。

司法機關不靠簡單附和去消弭社會的焦慮。相反,正是這種關注輿論但又不為輿論左右,嚴格依法裁判的精神,才能以法律的理性和冷靜,為激憤而混亂的輿論帶來安寧。

歸根到底,社會之所以信任司法機關的回應,就是因為司法不是輿論的“應聲蟲”,它的語言只由天平兩端的事實與法律組成。而社會之所以相信法律不會令善良失望,就是因為中國的法律一貫褒揚積極健康的價值觀念。法律的邏輯,是努力生活著的“常人思維”。

它提倡善良,卻不強制善意,它寬容失誤,卻不縱容罪惡。

所以,在莫煥晶案中司法機關對輿論的真正回應是:法律將一如既往用公平正義,給善良以力量。

莫煥晶,死刑!法律當給善良以力量!

希望這樣的回答,成為朱小貞和她的孩子們墓前不凋的梔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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