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案讓人心驚,網傳的自救方法真的有用嗎?

4月24日0時30分,清遠英德市發生一起縱火案,造成18人死亡5人受傷。經警方縝密偵查,嫌疑人於當天10時50分被成功抓獲。經警方對現場調查和勘查檢驗,目前死傷人員身份信息已全部查明。

從現場圖片可以看到,事發的蘭桂坊KTV是小型KTV,僅一個進出通道。火勢兇猛,而逃生又無望,在這種情況之下,如何在火場進行自保就是性命攸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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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如何在火場自救,網絡上有各種版本,但真實性不得而知,等到大家有機會驗證了,就真到“火燒眉毛”的境地了。而大家在工作生活中也會遇上所謂的消防逃生的培訓,實際上也被內部人員爆出是為了販賣消防產品。真真假假的消息太多,那麼到底哪些方法才是正確的自保方法呢?

乾毛巾vs溼毛巾

首先,火災對受害者的危害是綜合性的。火災現場對人的危害有四種,即缺氧、高溫、毒性氣體、煙塵。其中任何一種危害都足以致人死地。而這些危害當中,最應該引起注意的是“缺氧”:火災中死亡人數80%以上的死因為煙氣窒息致死。因此,用溼毛巾掩住口鼻,彎腰貼地是正確的做法。

但是,火災逃生時間是三分二十五秒,時間彌足珍貴。況且我們也會遇到在火場沒有辦法打溼毛巾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之下,用乾毛巾掩住口鼻逃生是正確的做法——專家也告訴我們:在逃生時間這麼短的情況之下,其實幹毛巾和溼毛巾其實並沒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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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用毛巾捂住口鼻,低身而行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跳樓vs不跳樓

在火勢蔓延的情況之下,無處逃生的人最容易發生的事情就是從樓上跳下。之前發生過女大學生從失火樓跳下身亡的消息。那麼遇到緊急情況,到底該不該“跳樓”呢?

可以,但不鼓勵,也僅限2樓。因為參考人體自然下落,弱點直接撞擊下不致死的角度考慮,超過7米(兩樓)的高度,跳樓也會產生傷亡。在樓下有救援氣墊的情況下,4樓以下的住戶可以跳樓自救,因為超過4層有反彈後二次傷害的可能。因此網上所說,用棉被、席夢思墊著再跳的也是不正確的。

但是住在高層但無處逃生的朋友應該怎麼做?躲避傷害,等待救援。而且非常遺憾的告訴住在高層的朋友,一般來說消防隊員使用的雲梯能夠達到的最高高度是13層,當然不排除因為硬件較好而達到更高的樓層。但無論如何,20層以上的住戶還真的需要注意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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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梯能夠達到的高度有限,防火才是關鍵

使用繩索下樓vs樓梯下樓

關於這一點,網上流傳著使用消防水帶作為繩索垂降的方法,但其實這種方法是錯誤的。質量良好的消防水帶內襯塑膠層,外表摩擦力根本無法承受人體自重,另外也根本不可能採用結繩法加以固定。因此,在逃生路線的選擇上,除非沒有其他選擇,使用繩索垂落是不推薦使用的(消防水帶也不行)

逃生vs呼救vs等待救援

首先,在火災發生的時候,立即離開火場逃生是最好的選擇。逃生應該遵循由遠及近、有組織、有計劃的原則,切勿各自為政,但場所內的人員要儘可能的保持彼此視覺、觸覺上的感知。

但在無法逃生的情況之下,在窗口、陽臺進行呼救從而引起消防人員的注意也是正確的做法。但樓層過高,這一切也並沒有什麼意義。這個時候,可利用衛生間避難,用毛巾緊塞門縫,把水潑在地下降溫,也可躺在放滿水的浴缸裡躲避。但千萬不可鑽到床底、閣樓、大櫥等處避難,因為這些地方可燃物多,且容易聚集煙氣。

而網絡流傳的“馬桶呼吸法”——只要用管子(紅色標註處)通到這個地方,就能呼吸到馬桶管道里空氣,爭取更多的獲救時間。這種方法其實是一種言過其實的救生方法。想要成功,首先需要相應工具以及相應的操作訓練,再者,火勢兇猛,根本容不得你平心靜氣做這樣的“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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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的“廁所自救法”

救火vs防火

這個毫無爭議,火災兇猛無情,當然防火才是更加重要的

無數人看到了消防員的英勇,但卻沒有看到多少消防員在火場中受傷,甚至丟掉生命。與其在火災發生後期待著消防員救援,不如將防火災放在首位,保證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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