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到人的是電流還是電壓?

當超過人體安全電流通過人體時,會產生危害,其具體的原因是因為電流的熱效應,電流通過還產生大量的熱,當電流過大時甚至會起火,燒焦。

可以舉個列子來說明,當把一節乾電池正負極對接時會發現電池會很熱,如果很多電池串聯在一起時再對接就會打火花,這就是電流的熱效應。所以可怕的不是大電壓而是大電流。電流經過人體時要做功,這是因為人有電阻。Q=I^2Rt。假如人體電阻是定值,R=U/I代入前式,即Q=UIt。

從公式看,導致人體觸電的與生命生死攸關的原因有三:電流、電壓與作用時間。不能簡單的說是那一個因素。但從前式看與電流的平方成正比。所以,電流還是最重要的因素。

電到人的是電壓,而不是電流。比如12v、24v電池他不會電到人,但如果把它升高到110v以上,它就可以電到人。反之把電壓380v、220v降到24v、12v,就像小鳥站在一根高壓線上,由於兩足之間又很近,左右電壓幾乎為零,它就電不到人,儘管功率沒變,通過降低電壓。但它卻電不到人。由此得出結果,電到人的是電壓,不過凡事都有極端,如果電流升高到很大,它也可擊倒人,只不過是通過人體電阻產生熱量燒傷身體的。沒有電壓哪來的電流 !高電位至低電位,不管交、直流都是電位差的一個運行過程,只是一個是交叉璇轉,一個是直線,兩種波型而已,物理課的基礎知識,國家早以修正了安全電壓的使用標準,12 伏以下,直流為臨時照明電壓,潮溼場所為 6 伏使用標準,10 KV以下為低壓配電,超過10KV為高壓輸電。電擊至死的原因 ,左手進、右腳出,電流擊穿心臟必死,頭進腳出,擊穿大腦不死也殘,電工基礎知識。

人體是導體,相當於一個電阻。電壓低時導體流過的電流小,相反,電壓高時流過導體的電流就大。所以,電壓電流是相互的 是共同作用的…也就是說電壓越高,流過導體的電流越大,危險係數越大電壓和電流狼狽為奸才把人電到的,人體有一定的電阻,電壓達不到,電流也不夠。你看所有的漏電保護器都寫著脫扣漏電電流,他不寫觸電電壓。為啥呢?因為我們常用的照明電都是220V,這電壓足夠電死人了,剩下的就看觸電電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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