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查,抚市镇贝溪村杨某英在2017年11月9日17时许,到塘坑自家农田靠山边位置堆烧禾头、稻草。10日上午,杨某英再次来到农田翻动昨天未燃尽的火堆并盖上泥巴后又盖上了新割下的干杂草,至11时25分左右离开。当日12时左右,塘坑发生森林火灾。杨某英听闻后赶忙前往,发现因为自己的疏忽大火己将农田旁的山场烧到了山顶。心里很害怕就离开了村里,先到了其丈夫的姐姐家向姐姐诉说,后在街上躲藏至天黑时到其父杨某存家向老父哭诉。2017年11月11日护女心切的杨父带着杨某英来到抚市派出所投案,声称失火责任在他,由他承担责任。同月11月14日心生愧疚的杨某英到坎市森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引发2017月11月10日森林火灾的经过。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于2018年3月26日将该案向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悉,此次火灾经司法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达109亩、过火未成林地面积262亩,无林地面积121亩,火灾受害幼树22950株,受害林木蓄积量为194.96立方米。2018年5月24日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以失火罪依法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炎炎夏日,气候干燥,大家在野外游玩或是田地耕种时切记谨慎使用火源。防火安全,人人有责。
閱讀更多 民主與法制福建新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