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
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
向社會通報該院一年來的
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有關情況,
以及該院環境資源審判的十大典型案例。
據市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虞忠和介紹,
自2017年6月開始,
鹽城中院環資庭共計受理案件1045件,
審結754件,
主要有環境資源刑事案件、
環境資源民事案件、
環境資源行政案件、
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案件四類。
一年來,
鹽城中院著力推進環境資源案件集中審理工作,
積極創新工作機制,
依法履行審判職責,
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
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十大典型案例
1、響水縣人民檢察院訴響水縣林業局確認不履行林業行政處罰行為違法公益訴訟案;
2、被告人張某某等十三人及被告單位奧凱公司等四家單位汙染環境案;
3、倪某某與徐某某水汙染責任糾紛案;
4、朱某某、韓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5、射陽縣人民檢察院訴射陽縣農業委員會不履行監管職責案;
6、陳某某等4名人非法狩獵暨沈進、沈某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7、鹽城市廣洋食品有限公司訴鹽城市亭湖區環境保護局環保行政處罰案;
8、東臺市海洋灘塗與漁業局申請執行顧某某、徐某某、何某某、王某某等人自然資源行政處罰案;
9、孫某某等9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10、陳某某等6人汙染環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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