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一、被告謝寶償還原告李雲飛借款共計三十一萬元(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前償還五萬元;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前償還十萬元;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前償還十六萬元);二、如被告謝寶未按上述期限給付欠款,則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三、案件受理費三十五元,由被告謝寶負擔(已交納)。
執行案號:(2018)京0111執136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謝寶
性別:男
年齡:38
住址:房山區長陽鎮碧桂園小區26號樓3單元201室
身份證號:110111********8636
執行法院: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10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1861070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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