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区纪工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壮岗镇大岭北村党支部副书记、北李庄自然村负责人李成民等人挪用危房改造款等问题。李成民和大岭北村党支部成员李高绅、北李庄村报账员鲁成松、壮岗镇社区办公室主任王涛在2014年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享受危房改造政策;2015年-2017年,李成民、李高绅、鲁成松挪用危房改造款共计345738.97元。2018年5月,临港区纪工委给予李成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李高绅、鲁成松、王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壮岗镇党委原委员、副镇长陈淑高诫勉谈话。

坪上镇后下寨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庆年挪用扶贫贷款问题。王庆年在担任坪上镇后下寨村民委员会主任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协助镇政府经办扶贫事项的工作便利,骗取国家扶贫款19万元,用于个人建设猪栏、鸭棚,搞养殖经营。2018年5月,临港区纪工委给予王庆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坪上镇大山河村党支部书记滕厚军违规领取扶贫物资问题。2014年5月,滕厚军利用职务便利,为谋取个人利益,违规将其一家3口列为贫困户,并领取樱桃苗84棵、有机肥240斤、复合肥150斤。2018年5月,临港区纪工委给予滕厚军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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