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安檢時行李丟失,責任歸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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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案例

小王和另一位同事需要去外地辦公,於是他們購買車票,並提前到達火車站。在入站前,火車站的流程是需要先過安檢。

兩人於是將隨身攜帶的幾個包,全部放入了儀器的入口。由於當時乘客比較多,入安檢時非常擁擠,兩人因為行李包比較多,顯得有些手忙腳亂。當排隊到達儀器出口取件的時候,也並沒有注意是否有他人取走物品。

小王拿到行李,正走向站臺時,一核對行李數目,發現少了。一個裝有筆記本電腦和數碼相機的電腦包不翼而飛。

之後,小王兩人找到火車站值班站長,但是對方表示,在火車站進口處丟失物品,火車站無法承擔責任。需要小王聯繫公安報警。

而小王向公安局報案後,公安在偵查中發現,火車站內監控不能覆蓋安檢區域。因為車站人流量巨大,小王的行李是否被人錯拿或者已被故意盜竊,很難得到結論,跟別提追回。

小王因此十分疑惑,自己的損失究竟誰來賠償?

律師說法

關於小王的損失,在找不到拿走行李的責任人前提下,鐵路部門是否有責任?

這裡爭議很大。鐵路部門認為,雙方的運送期間,自檢票進站起至到站出戰時止。小王當時並沒有檢票進站,沒有進入運送期間,自己將行李丟失,所以火車站不負賠償責任。

但是我們認為,乘客在進入車站時,履行安檢程序是運輸合同的附屬義務。在此過程中,作為運輸方的鐵路部門,必須保證乘客的人身財產安全。安檢過程中,工作人員沒有盡到合理維護乘客秩序,導致放置拿取行李現場雜亂無章,存在管理疏忽,以此導致旅客財產損失,火車站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當然作為丟失行李的小王,對自己的疏忽大意也有責任。如果主張鐵路部門賠償,也需證明自己確實攜帶丟失的行李及價值,並確實把物品放進了安檢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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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過安檢行李丟失責任歸誰?



過安檢時行李比人快,確實容易出現行李丟失的情況,比如行程較快,行李箱又差不多,確實容易拎錯,也有的主人比較馬虎,過完安檢忘記了箱包。

對於過安檢被人領錯包而導致的丟失,責任大部分歸我們個人的,箱包先行,兩三米的距離我們可以看的到,在我們進行安檢的時候可以眼睛盯著安檢儀器啊。

在一點,如果被拎錯包呢,我們如果反應及時的話,應該直接就能瞅到,一兩分鐘功夫對面在候車室走不遠。

鐵路的責任是微乎其微的,如果你真的丟失東西,找鐵路客服,他們不是承擔責任,是會給你提供幫助,給你調監控,這時候應該感謝人家。

畢竟,你帶著孩子出去玩,孩子丟了你怪別人,人家鐵路工作人員也不知道哪個是你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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