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定要殺單雄信,臨刑前,徐茂公從自己腿上割塊肉給他吃?

李世民定要殺單雄信,臨刑前,徐茂公從自己腿上割塊肉給他吃?

這最後一句話說得最理直氣壯,但是筆者一直以來有個觀點就是,正史未必正,野史未必野。不信嗎?同樣一件事,就是單雄信槍刺李世民,你看了《舊唐書》和《新唐書》,就發現記載差異如此之大,那崇尚正史的君子們,你該信哪個呢?

《舊唐書·李密傳》:單雄信武藝高強,尤其擅長馬上用槍,後來降了王世充,被任命為大將軍,唐太宗圍攻洛陽,單雄信帶兵出戰,“援槍而至”,就是在馬上挺槍殺到,只差一步就刺到了太宗,急得徐世勣大聲嚷道:“這是秦王!”單雄信就退下了,“太宗由是獲免。”意思是李世民逃過了一劫。

李世民定要殺單雄信,臨刑前,徐茂公從自己腿上割塊肉給他吃?

再來看《新唐書·尉遲敬德傳》:“秦王與王世充戰,驍將軍單雄信騎直趨王,敬德躍馬大呼,橫刺雄信墜,乃翼王出。”意思是在單雄信槍刺秦王的時候,是尉遲恭衝上來保駕,還把單雄信給刺到了馬下。

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在《舊唐書》里根本沒有尉遲敬德什麼事兒,就是一起在瓦崗寨發誓同生共死的老哥們徐茂公喊了一嗓子,單雄信就給足了天大的面子退下了。可在《新唐書》裡,也許是為了突出尉遲敬德的神勇,他就從斜刺裡殺出來救了泰王的命,還把單雄信給挑翻馬下。(那為什麼不結果了他?)

李世民定要殺單雄信,臨刑前,徐茂公從自己腿上割塊肉給他吃?

反正看到這兒,都是正史,你就不知道該信誰了。

《舊唐書》是五代後晉時期的劉昫(xù)編寫的,《新唐書》主要是歐陽修和宋祁修的,各有千秋,要說名氣是歐陽修和宋祁大得多,但是不少史學家都認為還是要以《舊唐書》為重。

那咱就相信《舊唐書》吧,這樣就能跟後來發生的感天動地的故事吻合上了。

單雄信聽了徐茂公的話沒有動手,算是放了秦王一馬,可是輪到他自己兵敗栽到了秦王手裡,秦王卻執意要殺他,於是在徐茂公和單雄信這對老哥們兒之間發生了以下的故事:

李世民定要殺單雄信,臨刑前,徐茂公從自己腿上割塊肉給他吃?

徐茂公去給單雄信求情,秦王不給面子,單雄信即將上刑場殺頭,徐茂公來哭訴,本來該和兄弟你一起死的,可是我死了誰照顧你的妻子孩子呢?“因以刀割其股,以肉啖雄信曰:‘示無忘前誓。’雄信食之不疑。”用刀在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塊肉來,表示自己不忘前誓,單雄信就吃了。

這就有點疑惑了,徐茂公你貪生怕死就算了,割塊肉給兄弟吃了良心就下得去了嗎?

李世民定要殺單雄信,臨刑前,徐茂公從自己腿上割塊肉給他吃?

再參看《資治通鑑》:“乃割股肉以啖雄信,曰:‘使此肉隨兄為土,庶幾猶不負昔誓也!’”寫得是徐茂公割肉的用意是,讓這塊肉跟著兄弟你一起變成土,這算是不辜負當初的誓言了吧?

這樣,我覺得就能理解了,如果我是徐茂公,能下得了手割自己一塊肉下來?如果是看官你呢?反正如果我是單雄信會被感動了,當初是有那樣同生共死的誓言,現在何必多搭一條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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