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男子无证酒驾送临产妻子去医院,民警“人性化”执法,你怎么看?

胡胡92

车祸猛于虎。而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占了相当大比例的是酒后驾车造成的事故。相信不需要大皖君细述,大家也都知道酒驾的危害。多少车祸造成了妻离子散,给自己和对方的幸福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创伤。轻者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如果是身体上的残疾,不仅会给自己造成肉体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打击,还会给家人留下永久的伤痛,更不要说巨额费用。保险公司对酒后驾车造成的所有损失都是拒绝赔付的。

但是也奉劝一句,无论在多紧急的情况下,都不能酒后驾车,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毕竟现在打车代驾都十分方便。


安徽网

人们常说“法律无情”,主要是指法律的严酷性;因为法律就是一些冰冷的条文,大多只会在违法、犯法的人面前产生作用且不讲情面。

但作为人,又是充满感情的高等动物,因此,执法人的“人文执法”、“富有理性感情的执法”,一样令人动容、令人感动!

本主题的前因后果已经在问题的描述中有详细的叙述,我就不再赘述。

这个问题有几个看点:

1.陈某已经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两大嫌疑:a.无证驾驶;b.饮酒后驾驶。按照法律规定,交警部门是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的。

当然,我在这里也要再次给那些喜欢“贪杯”的驾驶人提个醒,酒驾、醉驾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害人也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一个驾驶人都要切实遵守的法则!否则,吃了苦头再后悔就晚了!



感动时代

把这个事一分为二的看,第一、民警严格执法,阻止了可能发生的下一个“不幸”或者是家破人亡的事;第二,紧急将患者送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高尚的道德职业操守。严格意义上讲,这个“肇事者”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儿子、丈夫、准爸爸…妻子临产,本应该寸步不离的守护,直至顺利生产,无论处于何种场合都不应该喝酒,导致差点误事。幸好得以民警帮助,阻止了可能发生的家破人亡的事,一旦事故发生,去哪买后悔药去?


牛仔很忙vs粮锅时代

警方的处置无疑是“充满智慧”的!在显微镜下执法的当下,警方这样的处置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点点的疏忽就会被“喷”的体无完肤!其实从职责角度来说,警察就是执法的,严格依法执法就行了,但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不是在国外,法和情必须拿捏好!

话说回来,当事人遇事处理还是太没法律意识了!方式有千千万(包出租车、叫朋友或亲戚代驾等等),可偏偏选择了最为违法的方式(喝了酒还没证),就说明国人的守法意识还是太淡薄了,近些年的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提高了可义务意识还是很落后。无证还酒后,这万一出了事害的不仅仅是自家待产的孕妇了吧,还有无辜的交通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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