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丈夫的媳妇该不该去照顾老人?

梦里有你不孤单

这个问题涉及情与法,实在是难以有确切的答案。只不过,只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就会迎刃而解,问心无愧。当然,这里的善良心灵不仅指媳妇本人,还指她身边的其他人,也要有善良的心灵,才能成就一番美好。

先来说说情。老人自己有儿有女,那么,丧偶的媳妇其实不是家庭中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人,即,老人的儿女是负有赡养的责任人。毕竟老人含辛茹苦抚养的是自己的儿女,而并非媳妇。媳妇跟老人之间并非血亲关系,儿子在世时,他们相互为家庭成员,理应彼此关照。但是,儿子去世后,媳妇和老人的姻亲关系就消灭了,媳妇如果跟老人感情好,可以关照老人。但是,这不是她的义务,只是她的情分。任何人在这个问题上,都不能指责她不再继续照顾老人。

其次,法律上,也没有强制丧偶媳妇(或者丧偶女婿)照顾公婆(或岳父母)的规定。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都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配偶只有协助义务。而丧偶儿媳或女婿则因为配偶已经离世,而无需再承担这样的义务。

可是,人心都是肉长的,有些家庭关系融洽,儿媳和老人感情较深,或者有力量、有能力赡养老人,并付出了主要的精力。那么,这是儿媳的伟大,老人的子女应当对此心存感激,因为人家代替他们尽孝了。虽然老人对儿媳并没有养育之恩。法律上,为了鼓励和表彰丧偶儿媳或女婿代替自己的离世配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规定丧偶儿媳或女婿有权成为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老人的遗产。这样的规定兼顾了尊老的良好传统,也让法律成为平衡付出和收获的利器,体现了公平。


颖想法律

失去丈夫的媳妇该不该去照顾老人?

老太太90岁了,还有儿有女,该不该由一个失去丈夫的媳妇来主要负责照顾?

怎样认识这个问题,我觉得用从几方面来认识对待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妥协。我认为!

首先看老太太与谁经常在一起生活,如果老太太和你们在一起生活,你丈夫去世了,老太太心里很难受,毕竟90高龄之人,也再活不了多少年,你替丈夫负责照顾老太太,也合常理。对你来说,尽了一份孝敬善举之情,人们都会给予你一个孝顺媳妇的好评价,都会支持拥护你这个好媳妇。

如老太太与其它儿女一起生活的话,你就没有直接负责照顾老太太的责任,但照顾老太还有应该的,这点不用多解释你是能够想得到而且是能够想得通的,因为老太太还是你的丈夫的血亲老人,你替丈夫尽一份义务,证明你夫妻恩爱如山,尊老爱老是你们家风传承的美德,日久必将给你带来优良门风不败,子子孙孙家庭和谐,幸福美满余后。

提议你这样做,大道大德很符合家庭伦理。

《以上图片插配,与夲文无系》

根据你的提问,估计是老太太可能与你们在一起生活吧!如真是这样,我再说说看法,供你参考。

像你讲到的这种现实情况,在民俗上,老太太与你们一起生活,丈夫去世了,老太太还有儿女,应该是儿女接回去,奉养照顾老太太更为合理,但不知老太太的儿女是这样做了没有!

这中间最关连的是老太太的户口转换,惹干家产等问题,在我看来,这个并不重要,究其无所谓,让高龄老人末年生活少痛苦,我们儿女才感到心情舒畅无忧吧。

老太太与你们一起生活,丈夫去世了,如老太太其它儿女准备接去他们家奉养照顾,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你就让他们接回去。主要观点还是要看老太太愿意不愿意去,如老太太不愿意去,你就好好对待老太太生活吧,我认为你有理由向其儿女提出必要的抚养条件,与它们共同协商养老太太的具体办法,让老太太跟你一起生活吧,我们多吃点苦受点累不要紧,可对老太太生病及老百年,儿女必须要负重要责任,这个道理是通的。

为什么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大堆,因为我说的都是心里大实话,我是有类似这样问题的经历,我爷爷奶奶有两个儿子,我父亲是老大,爷爷奶奶一直跟我们生活,父亲七十岁因病去世后,叔父想接回他家养老,而爷爷奶奶则不愿意去,我是孙子,就照顾着爷爷奶奶生活五年多,说内心话,从没有觉得该不该,毕竟是快百岁老人,何必给老人过为难,你说对不对?可老百年时叔父是重要负责处理后事的。

但不知道我这样说对不对,希望你参考,更希望大家点评。


文笔缘

90多岁的老人有儿有女,失去丈夫的媳妇为主照顾他的生活。 这个媳妇是儿媳妇还是孙子媳妇,还是其他人家的媳妇?

设定是儿媳妇。照顾有以下可能因素,这个女人未重组织家庭,儿媳善良会照顾老人,这个女人与婆婆感情甚笃,独身女人无家庭牵绊24小时贴身服务有条件,这个女人无其他工作,老人儿女对儿媳照顾付以报酬或补贴,儿媳进行这个工作一或情愿或无奈。

不管何种情况,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反过一面讲,“丧偶儿媳没有对公婆赡养的义务”这条款对优良传统的中国女人不是阻碍,从出嫁那天起,丈夫、公婆和后来的子女就是最亲的人。善良宽厚是这些女人的本份,傻气和不争是她们的特点。但愿好心有好报,但愿其他兄弟姐妹要善待她,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应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泰山木32140178

失去丈夫的媳妇,应不应该照顾婆婆,这个问题沒有该与不该,当你嫁给了儿子,你就是这个家的一份孑,就家我对我丈夫说的一句话,我对妈好,我是在替你孝道,你更应该对你妈好,这个问题设计到情感问题,设计到道德伦理问题,还有做人的善良,自古以来,都是媳妇背上揹个锣到说处婆婆,婆婆背上揹个鼓,到处说媳妇,如果是这种关系,别说死了不会照顾,就是活倒也不可能照顾,但也有好媳妇,丈夫不在了,也一样把婆照硕的很好,这就要哪位婆婆的福气好啰


玉米178304546

老人抚养儿女,是义务,反过来女儿赡养老人也是应该的。这是法律规定。最近常常看到这样的问题,就是老人不看孙子,是不是就不可以不赡养老人了。其实看孙子和赡养老人本是两件事,不知何时人们把它们变成因果关系了。

因为老人抚养了儿女,所以儿女要赡养老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合理合法的。同理老人没有抚养过儿媳、女婿,当儿子、或女儿去世以后,那么儿媳和女婿也就没有了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女婿、儿媳妇进了对老人的赡养义务,那他们就有权利成为老人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然儿子去世了,如果老人就一个子女,自己又生活自理有困难,儿媳出于对丈夫的感情,继续照顾老人的也大有人在。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一个邻居,儿子车祸死了后,儿媳也没改嫁,领着孩子与老人一起生活,相互照应。

其实虽然儿媳、女婿在丈夫或媳妇去世后,没有了赡养老人的义务。但是如果孙子或外孙有了赡养的能力,他们对爷爷、奶奶,老爷姥姥还有赡养的义务。同样他们也是老人财产的继承人。



秋水伊人64454

这涉及到情与法的问题,还有就是你个人能力是否能做到, 至于其他子女如何去做是他们自己需要考虑的事情。于情,她是故去丈夫的妈妈,是孩子的奶奶,这种亲情,是生死隔断不了的,况且已经90多高龄了,还能照顾多久。你做的每一点事情,都会有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特别是孩子。于法,如果你对老人尽了赡养的义务,老人故去后,你对老人的遗产与其他子女一样,都有第一继承权。还有就看你个人能力,当然,这也不需要你全天候伺候,吃穿上照顾一点,生活不便的,洗洗弄弄。一句话,如果你想去做,就心甘情愿去做,给孩子以身作则,也是慰亡夫的在天之灵。其他人如何,是其他人的事情,不比较。有些利益该争取的时候争取,前提是咱们先把事情做好。




芳华1982


春华秋实1707080

老人都90了,那这个失去老公的儿媳妇也差不多得六十多岁或者快七十岁了吧。这个岁数本身也属于老年人了。得看身体条件去考虑照顾了吧!

情也好,法也好,先从实际的自身条件考虑一下。

别自己本身还需要照顾,又去照顾别人,万一有点什么闪失,谁都会觉得难过的。


小黑豆

父母抚养孩子是责任,反过来孩子赡养老人也是责任。

老人有儿有女,儿子不在了,于情于理媳妇不应该作为唯一的赡养人。

如果没儿没女,那就是唯一了。


栗子175118012

该与不该怎么说呢?如果老人无儿女了,无论是道义上还是心里上我觉得该。

毕竟曾经叫过爸妈,而且还是爱人的父母,怎么说如果没有子女了还是该照顾些的吧。

还有就是有些人相处不好,或者曾经对你不好,这些都以自己的心里来决定吧。

别人说的再多,该或都不该还是看自己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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