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位於鄭州市潁河路與前進路交叉口的中原新城王府壹號商業步行街發生火災,如今一年快過去了,林文(化名)和其他幾名商戶向河南商報反映,他們這些受損的商戶至今未獲得賠償。
據瞭解,這次火災是一樓的一家名為“張飛充電”的商鋪內先著火,進而延燒到其他十幾家商鋪。但如今,火災責任是該劃給起火商鋪店主張先生還是物業公司?雙方已經對簿公堂,至今也沒個明確的結果,這可咋整?
【現場:火災過去近一年,現場仍一片狼藉】
6月12日,距離中原新城王府壹號商業步行街發生火災的時間,已經過去了近一年。
在一家音樂培訓店鋪裡,牆面上還留有吉他被燒過的黑色痕跡,地上堆放著被燒過的架子鼓等其他樂器。而其他幾家店鋪則要空蕩得多,除了一間空屋子和一地的垃圾碎片,什麼都沒有。
在一樓,電動收縮門將燃燒過的商鋪跟正常經營的商鋪隔離開,被燒燬的商鋪就像一個大大的“疤痕”,被包裹在商業街最裡面,從外面察覺不到,但只要走進去就特別顯眼。林文說,平常幾乎沒什麼人進去,但是隔三差五會有人來偷拿可用的東西。“幼兒園的電視都讓人給搬走了。”
【回顧:電池包充電自燃,引發大火】
據瞭解,中原新城王府壹號商業步行街的起火時間為2017年7月7日15時35分許。
林文說,當時有些商鋪的店員還在午休,旁邊還有一個幼兒園,發現著火後,他們就趕緊喊著讓大家跑。他說,雖然剛開始只是一家著火,但是很快就蔓延到旁邊的商鋪,燒了半圈。“當時站在對面都烤的受不了,門窗上的玻璃都烤炸了,啪啪啪直響。店裡的東西都沒來得及拿,都燒了。”
林文回憶,燒到兩三家的時候,消防隊就來了。
2017年8月4日,鄭州市中原區公安消防大隊給出了火災事故認定書,其中火災原因認定為:火源位於河南電小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張飛充電”商鋪內靠東牆2號貨架北端,起火原因為2號貨架電池包充電中自燃引起。
火災事故認定書中還提到,過火區域為商業步行街天井東半部部分外走道的吊頂、外牆面、商鋪的門面、空調機、一樓靠近門面停放的電動車及商鋪內靠近門口的部門物品,受損商鋪內均受煙燻,過火面積約800平方米,無人員傷亡。
【爭議:該誰賠錢?至今仍不明確】
林文說,火災發生後,“張飛充電”的店主張先生還把受損商戶們叫到一起,談過賠錢的事兒,但是後來就沒影了。“那時,張先生說有錢賠給我們,讓我們放心。”
據受損商戶們瞭解,後來張先生認為,著火時商場內的消防設施沒有起到作用,消防噴淋也沒噴水,所以物業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一直在談,可一直沒有結果。
張先生說,目前他跟物業都在起訴對方。“現在只有把雙方的責任劃清之後,商戶的損失才能得到賠償。”他說,“張飛充電”這個店鋪是一個加盟店,由他自己管理。自從火災發生後,他已經給幾家商戶進行了賠償,但是後來有的商戶卻提出了一二百萬的賠償。“總共要賠好幾百萬呢,一開始我已經賠了幾十萬了,但後來有些人就胡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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