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险公司破产,那保险合同怎么处理?

宝应大王椰刘洪年

你好,这里是7分钟理财。


最近好多朋友都在问,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倒闭了怎么办?下同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给大家说明下。

首先,保险公司成立条件严格。用通俗的话讲就是有头有脸有道德,不但兜里要有2个亿的积蓄,还得是赚钱小能手。

其次,保险公司资金不能乱投。不能进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不能进行创业风险投资;不能投资st股票等等,否则就要违规处罚。

再次,保险保障基金。我们向保险公司买保险,保险公司向保险保障基金买保险。每一个保险公司成立时,都需要向保监会缴纳一笔准备金,并且随公司规模增大而增大。发生风险时,保监会会动用这笔资金补偿大家。

最后,保险公司禁止主动破产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先看有无其他公司收购如果没有,保监会会介入,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并用保险保障基金补偿,原保险公司保单利益不受影响

虽然各国都存在保险公司破产的例子(美国、欧洲、日本),但是中国,很庆幸,还没有出现过一家保险公司破产的例子,

所以,买保险本身是一件很有保障的事情。但怎么能买到有效的保障,大家可以来咨询7分钟保险管家。


7分钟理财

理论上,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而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公司从2家发展到现在的上百家,期间经历多次全球金融危机,却未有一家破产倒闭。

原因呢,我觉得有4点:

1、保险牌照稀缺

在中国做保险,实力得强,法律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个亿;若是股东,则净资产不得低于2亿元;

此外,还必须拿牌照,导致牌照既稀缺、又抢手——去年保险牌照最火爆时,几百家排队申请,既如此,怎么舍得让保险公司破产?

2、再保险机制

简单说,为了分散风险,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要向再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即保险公司让出一部分保单给再保险公司,如果出险,再保险公司要一起赔。

像“911”这样百年难遇的大灾难,保险公司一共赔了268亿美元,其中有超过六成是由再保险公司承担的。没有这层缓冲机制,很多保险公司可能直接赔破产了。

3、保险保障基金

即使真有保险公司走到破产边缘,在我国,还有保险保障基金出马。

像安邦,以及之前同样被接管的新华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都是由保险保障基金出人出钱在打理,直到找到愿意接盘的,保险保障基金才会退出。

比如新华人寿,最终是由实力派央企——中央汇金接盘,目前发展得很不错。

4、国家承担不起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

有人想问了,那万一没人愿意接盘,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保监会对此也是有措施的👇👇

如果一家寿险公司破产,它的所有人寿保险合同,必须转让给其它寿险公司;

如果没公司愿意接收,保监会会强行指定一家公司来接收。

若接盘方赔付能力也有限,保险保障基金还会提供救助:

1)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2)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若是非人寿保险合同,则保单持有人损失在

1)5万以下的,全额救助;

2)5万以上的,且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90%,为机构的,救助80%。

注意:

去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其中有提到:

降低万能险、投连险的救助比例,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70%为限。

虽只是征求意见,尚未落实,但传递出的“保险姓保”的信号,很强烈。

总之,即使保险公司没了,只要保险合同没到期,依然受法律保护。

这里大白想提醒大家的是,由于我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过,所以以上救助措施,严格来说,只能算是定心丸。万一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险保障基金也可能无法兜底。

但真到了这个地步,国家也不会坐视不管。就像08年,美国政府救助频临破产的AIG(美亚保险)时,美联储主席伯南克无奈说的那番话:“政府别无选择,只能使之稳固,不然,不仅影响金融体系,整个美国经济都将面临巨大风险”。

所以,与其说保障基金给我们兜底,不如说有国家给我们兜底。而权衡利弊,大白想说,还是祈祷保险公司别破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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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保

这两天一直很忙,所以一直到现在才抽出时间坐下来回答这个问题。

还是先看看《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利。

很多人在买保险时会担心保险公司小,怕自己买了保险后保险公司破产了。这样担心可以理解,因为人寿保险一般缴费几十年,保的是一辈子的事情,万一哪天保险公司倒闭了,不仅自己的钱不是也白交了,而且还没有了保障,更糟糕的是已经再无法购买保险了。所有这些,国家早已替你考虑周全,所以在这点上你完全不用担心。

当然,不同的保险公司,因为各自的偿付能力的差异,其在险种设计上也是有所不同的,而且在售后服务方面也是有差别的,所以,在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的实力和背景以及保险代理人的品质还是要考虑下的。


青苔姐

《保险法》明确国家是允许保险公司破产清算的,但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进行破产清算的,人寿保险合同可以由其他保险公司接受。这就明确了保险合同的延续性。

一、政策面的保障:

在我国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不得解散,保险合同实行接管、转移等不受影响。

《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从政策面上给以保险合同的保障。

二、科学运作的保障

除上述政策面的规定外,还就各个险种建立预留准备金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人寿保险合同可以在保险公司破产时由其他经营有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手”。
《保险法》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南山一乔木


凤凰必涅槃

首先中国的保险公司最早的经营了几十年,还没有破产的先例,并且有保监会,现在是合并的保险银监会监管下,都会良性经营,更不会破产。

何况有保险法,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我特意拍了保险法条款,请看下图
所以如果您买的是人寿保险,那么大可不必担心,万一保险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那也会由保险银监会来接管,保证您的保险合同约定的利益不会受损失。

所以在国家法律的保护下,放心买保险吧!

我是清心娥!保险从业四年半!对保险有一定的认识,免费提供咨询,希望能以最低的保费为您设计最高的保障,喜欢请关注我



清心娥

保险法第三章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经营人寿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不许解散。这就是说,我们办理的保险是安全的,放心的。因为保险公司有银监委监督,每个季度财务报表都要上送银监委接受检查。一旦有问题,会责令保险公司整改,情节严重的停业整顿,还有黄牌警告,罚款等。即就是因保险公司经营不善也不会倒闭,会被另外一家保险公司兼并或由国家接管,客户办理的保险仍然以办理保险时保险合同条款为准不变。所以,保险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是不会受损失的。



1535344560

联系当地的银保监会,看看之前的保险公司被谁接手(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公司倒闭必须有公司接管,没有主动接管的,国家会指定公司接管),更换保险合同,保单利益不变。


詹钱顾后

在我国,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

保监会和银监会合并后,职能统一并简化,更能系统的监管整个保险行业。

保险合同一经成立,除了不可抗力的因素,保障权益不以保险公司的状况为改变。


王老师开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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