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駕駛出事故找朋友“頂包”

6月10日22時10分,一輛重慶牌照的小車在南昌西外環高速公路上撞上了護坡導致側翻。這本是一起普通的單方交通事故,判定責任後,司機就可以自行離開。可高速交警經過現場勘查後,發現事情並沒那麼簡單。隨後,肇事小車的兩名“司機”楊某、張某雙雙被警方處以拘留、罰款的重罰。

車輛高速上發生側翻

司機卻不在現場

6月10日22時10分,江西省公安廳交管局高速交警總隊一支隊一大隊指揮室接到過路司機報警,稱在南昌西外環高速13公里往贛州方向,有一輛小車撞上高速公路的護坡,造成側翻。該大隊立即派出民警前往事故現場處置。民警到達事故現場後,看到事故現場有一輛渝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車發生側翻,現場只有楊某和秦某在場。民警現場詢問後瞭解到,楊某、秦某是夫妻關係,他們一致稱事發當時是朋友張某駕駛的車輛;而張某因有急事,已自行在交警趕來之前離開了現場。

大約二十分鐘後,張某坐車到達現場,稱自己是事故車輛的駕駛員。而楊某和秦某隨即離開了現場。

民警發現事有蹊蹺

偵查後查出小車駕駛員

民警通過現場仔細勘查,發現了多個疑點:事故車輛後排座位堆滿貨物,無法載客,因此推斷車輛在事故發生時只能乘坐兩人;當事人張某稱急於開會先行離開現場,短時間後又返回現場,不符合邏輯;楊某和秦某在張某到達現場後,立即坐車離開,事故車的鑰匙在楊某手中。根據多年的辦案經驗以及職業的敏感性,民警覺得此事必有蹊蹺,隨即將張某帶回大隊指揮室做進一步調查。

在大隊指揮室,民警順著事故車輛的行駛軌跡進行偵查,通過調取路面卡口監控等手段,證實了之前的猜測,事故車的駕駛員並不是張某,而是在現場的楊某。在鐵的證據面前,張某無力狡辯,將該起事件的真實情況向民警如實坦白。

無證駕駛發生側翻

找人“頂包”

經查,楊某駕駛渝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車由瑤湖北收費站上高速,前往灣裡,車輛行駛至南昌西外環高速13公里320米處,因過度疲勞,撞上高速公路護坡,造成車輛側翻,事故中無人員受傷。

楊某很清楚自己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後果很嚴重,為逃避法律追究,遂在事故現場打電話給其朋友張某,讓張某謊稱為駕駛員,前來事故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在張某到達事故現場後,楊某擔心自己的計謀被民警識破,就離開現場。

雙雙被行政拘留

害人又害己

據瞭解,民警根據調查取得的證據材料,楊某因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及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根據相關規定,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張某因提供虛假證言、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根據相關規定,依法移交南昌市公安局灣裡分局招賢派出所處理,對張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罰款兩百元的處罰。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楊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後逃逸,交通安全事關人命,絕非兒戲,因心存僥倖,恐留下終身遺憾,事後找人“頂包”,導致自己朋友張某被拘留,害人害己。張某憑著“哥們義氣”,幫人“頂包”,無視法律,最後落得個被拘留的下場。這種行為萬萬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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