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三部門聯合執法 專查柴油車輛“冒黑煙”

晋城三部门联合执法 专查柴油车辆“冒黑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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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控制柴油機動車排氣汙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晉城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晉城市2018年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晉城市環保、交通運輸、公安交警部門將對柴油車輛尾氣排放進行聯合執法。

《大氣汙染防治法》第51條“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汙染物”;第53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不影響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大氣汙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抽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配合”;

第113條“違反本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為貫徹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法》第113條規定,增加了“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代碼606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處罰。

車輛檢測和超標排放行為處罰方法。晉城市環保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和市交通運輸局建立車輛檢測聯動機制,由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晉城市環保局利用便攜式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設備,在貨車通行主要道路,化工、商砼、鋼鐵、電力、水泥等重點企業進出口及周邊道路對行駛車輛進行檢測。晉城市公安交警支隊負責檢測過程中的交通秩序維護。

晉城市環保局對尾氣檢測超標車輛交由公安交警部門予以處罰並責令整改,晉城市交通運輸局對檢測不合格車輛(晉城登記註冊車輛)在接受處罰後仍未整改繼續上路行駛車輛收回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道路運輸車輛尾氣排放檢測聯合執法任務。晉城各縣(市、區)環境保護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配合,依法對尾氣超標排放運輸車輛聯合管控,對屢查不改的使用高汙染、高排放柴油車輛從事運輸任務的企業列入黑名單,限制或取消從業資格,並進行通報批評、媒體曝光。

晉城市環保、交通運輸、公安交警部門要求:

要建立長效機制。車輛道路檢測是一項長期的工作,2018年5月起,由晉城市環保局牽頭開展綜合執法檢查。

對於通過路檢發現的“冒黑煙”、超標排放車輛,由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從嚴處罰並全部勸返;環保部門要溯源機動車尾氣檢驗機構,對於弄虛作假的檢驗機構,依法從嚴處罰;交通運輸部門對存在問題的運輸企業建立“黑名單”,限制其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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