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黑龍江省部分地區化肥包裝亂象調查

今年春耕時節,吉林省農安縣開安鎮石場村農民面對一款名為“楓禾牌緩釋肥料屬氨基酸型肥料”犯了狐疑,包裝袋上一側寫有氮、磷、鉀等於或大於40%,氨基酸、腐植酸大於或等於16%,突出標註總有效成分56%;在包裝袋的另一側寫有復混肥料,總養分大於或等於56%,還寫著銨態氮16%,氨基酸11%,有機質20%,中量元素硫10%。到底有效養分含量是多少呢?

化肥包裝“玩套路”損害農民利益

吉林、黑龍江兩省耕地面積廣、播種時間集中、化肥用量大,一些不良化肥生產廠商利用在包裝上虛標含量、標註誤導信息等手段忽悠農民,跟農民玩“套路”,劣質化肥以種種方式繞開監管進入農村市場。劣質化肥坑農害農,擾亂了化肥生產秩序,也讓依法合規生產企業受到傷害。

同時,有些化肥生產廠商還對肥料功能神話宣傳,特別是一些微生物肥,產品宣傳得神乎其神,實際並沒有明顯作用。

還有一些化肥氯離子超標,對菸葉、馬鈴薯、甜瓜等忌氯作物危害極大;一些肥料年年換包裝,什麼好賣起什麼名,欺騙農民。

利益驅使、逃避監管是主因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張鳳彬表示,化肥在行業內以噸含量為計價單位,按一個含量50元計算,正常50%含量的化肥降到40%,一噸化肥就有500元的暴利。

同時,劣質化肥在銷售上想方設法避開監管,直接進村屯入農戶。農民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問題,經銷商千方百計推脫責任,農民無法維權。

各方呼籲強監管、重引導維護農民利益

對於這種種現象,各地一直給予嚴厲打擊,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紅盾護農工作方案中提出,重點“查處對肥料產品虛假標註有效成分、標稱具有農藥功能、標籤標識混亂等違法行為;查處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虛假標識、虛假宣傳等行為。”今年4月,該局發佈的《流通領域化肥質量抽查檢驗結果公告》中106種不合格產品全部涉及這類問題。

農業專家、農資企業和農民都呼籲,對這種現象加強監管,加大對生產源頭的管理與違規現象處罰力度。對村屯層面的流通環節要加強管理,特別是要加強對流動商販和無證代售點的管理。

農業部門應積極宣傳引導農民在正規的生產企業和經銷商處購買化肥。東北地區土地規模化經營程度高,用肥類型差異小,讓農戶和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作購買農資也是防止被奸商“套路”的有效手段。

    對農民的科普宣傳也需要加強,通過廣泛宣傳讓農民掌握化肥選購知識,能辨別真假,遇到問題能維護好自身權益。監管人員應多去農村種糧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走訪,建立暢通的聯繫渠道,保證他們用肥、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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