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会计挪用公款930万打赏约会知名女主播冯提莫?

球妹

男会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显然构成职务侵占罪,其挪用金额930万属于犯罪所得,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

男会计尚未挥霍的部分赃款予以追缴固然没有任何争议,问题在于他已经打赏给女主播的那部分赃款能不能一并追缴呢?我认为是不能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所得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只有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接受,或者无偿取得等情况下,才能向该第三人进行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显然,女主播在接受该男会计打赏时并不知道该钱款是他的犯罪所得,并且根据一般社会观念,打赏行为并不是一种赠与行为,而是一种消费行为。因为男会计首先要向直播平台充值金额,才能用相应礼物对女主播进行打赏,而不是直接把钱打到女主播的私人账户。

另外,根据一般法律理论,货币作为一种特殊财物实行“占有即所有”的规则,通俗来说就是虽然该930万是男会计职务侵占所得,但该930万一旦从公司账户转移到他的私人账户,那么那笔钱就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了,只是公司和他具有返还犯罪所得的法律关系而已。既然该笔财产在当时属于男会计的个人财产,他用来打赏女主播也只是一种正常的消费行为而已,有关主体只能要求男会计返还赃款,而不能要求女主播返还财物。

道理很简单,假如男会计把职务侵占的钱款拿去吃了一顿饭,难道还能要求餐馆老板把钱退回来吗?打赏主播在本质上和餐馆吃饭不是一样的消费行为吗?


冰焰

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能否强制直播平台和女主播退赃?这个问题并不简单,但我还是认为该还!

某房地产公司的会计王某因为直播打赏等原因挪用了公司 930 万元资金,有个别主播在网上获得的打赏超过160万元。而且他还瞒着妻子到上海与女主播线下幽会,有好几名女主播跟他陪吃、陪睡、高消费。现在王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7年,关于公司被挪用的款项,最初几名被打赏的女主播曾表示会拿出部分数额的资金,但是在王某的案子宣判前并没退。


从法律角度看,赃款自然是应该追缴的,但这赃款在嫌疑人手里追缴是毫无争议,一旦被嫌疑人花掉了呢?就不当然能追缴了。比如嫌疑人用赃款到饭店吃了顿饭,事后能找饭店老板说“他用的是赃款,你得退!”关于赃款的追缴,法律上也是有一些细则性的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对赃款赃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当一并追缴。

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被执行人将赃款赃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者置业,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赃款赃物对应的份额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对于被害人的损失,应当按照刑事裁判认定的实际损失予以发还或者赔偿。

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

(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从以上规则来看,嫌疑人如果在线下有直接赠给女主播的钱,应该追缴。但在直接平台打赏女主播的事儿则比较特殊,如果视为赠与当然应该追缴,但直播平台的打赏显然不是通常意义的赠与。


在直播平台打赏,实际上是先用赃款在平台充值,这是嫌疑人与平台的交易,然后再用平台的充值购买平台中的各种礼物打赏主播,主播实际是根据获得礼物的情况与平台结算获得收益。而观看直播的人与主播之间虽说是打赏,却并不能认定是赠与,这种情况类似于过于早年间街头卖艺,不收门票收打赏,打赏多少您随意,不打赏可能挨几句讥讽,打赏多了可能有面子。


如果把这种充值、打赏行为视为一种交易,那显然不能追赃的。但是请注意前面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中的三“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应予追缴。如果打赏的数额严重高于正常的打赏情况,比如一般打赏百十元,嫌疑人一下就打赏十几万、几十万,这种情况下其实还是应该依法追缴明显高于正常打赏标准的金额的!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杨律说法

从法律角度而言,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些主播明知道这笔钱是公款依然接受打赏,否则这些主播一分钱都没必要退还。

我先举一个例子,一个小偷偷了一辆电动车,并将赃物出售给一个车行老板,这个时候如果车行老板以市价或差不多市价的价格将这辆电动车收回,那这辆车就属于老板善意购得,属于善意第三方。如果明知道这辆车有问题,或可能有问题,远低于市价收回,那就属于恶意第三方,不仅车要还回来,还有可能因为接受赃物而受到法律的惩罚。

再回到这个事件,能否退回的关键就在于主播是不是属于善意的第三方,或者说主播是否知道这笔钱是公款。

想要证明主播是善意的第三方,主播的打赏金额就要有一个市场指导价。但由于主播的工作是在网络上进行表演,任何人既可以免费观看主播的表演,也可以打赏不限数额的金钱给自己喜欢的主播。所以主播行业没有约定俗成的市场价格指导体系。说得直白点就是,我可以一分钱不花看最顶级的主播表演,也可以一掷千金给自己喜欢的最普通的主播。所以对于主播而言,除非有证据证明她们知道这是赃款,否则就是她们善意得到的收入。更何况她们本身经常接收土豪们的巨额礼物,930万金额礼物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肯定需要掂量掂量,但对于主播们,特别是最顶级的主播们而言,可能也就是比较土豪一点的客户粉丝而已,她们不会去过问这笔钱的来路,也不需要去过问这笔钱的来路。

下图是选自2018-04-28网络曝光的几大主播月收入的截图。

我本身也不喜欢主播这种职业,主播这个职业现在已经感觉有点像网络毒瘤了,隔三差五就从新闻上看到有“真爱粉”倾家荡产为自己喜欢的主播送爱心,实在超出我的理解范畴,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取缔这个畸形的行业。但一是一,二是二,从法律角度,恐怕不能让主播退款。


云在蓝天8480

冯提莫必须退还这几百万,因为是挪用公款打赏,不是当事男子本人的钱。


这已经触及到我国的法律,所以一切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执行。这个男的月薪只有2500,家里有老婆也有孩子。自己没有钱,就开始利用公司的财务来打赏。而且越来越猖獗,最后一共打赏了近千万。

而且,他在不同平台给很多女主播打赏。根据报道,他还私下约会女主播开房,被抓前一天还和女主播在酒店里。一个有老婆孩子的男人,竟然干出这种事。


央视已经点名,冯提莫肯定要退还这几百万,因为涉及到私吞公款问题。据报道,公安已经和女主播们联系,争取追回这笔巨款。


坚果旅行

某月薪3000元的男会计,靠挪用公款930余万元打赏冯提莫等女主播,最后事情败漏,被判刑7年,没收私人财产20万,并需归还所有侵占挪用的公款。

900万啊,这个男会计胆儿太肥了吧!听说事情败漏后曾自杀过,结果快死的时候又后悔了,然后也没死成。那他现在面临的除了牢狱之灾外,还有900万的巨债,那他靠什么来还呢?在这件事情之前,他月薪3000,一年也就是36000,那么900万他得250年脖子扎住不吃不喝才能挣来。250,多讽刺的数字!




但是,现在他因为私自挪用公款被判刑7年,7年他出狱后,相信没有任何一家公司会再用他,他到时候自己吃饭都成问题,900万给他两个250年他也还不上,那怎么办呢?

这时候网友都呼吁这些被公款打赏过的,冯提莫等女主播可以把钱退还回来,不过她们不一定会退。

因为首先,主播也是现在的一项合法行业,你情我愿的事儿,况且这些主播在被打赏时并不知这是公款,因为该男会计把自己伪装成了一个富二代,所以她们并不违法,她们也没有归还的义务。这就像你拿着200块公款出去吃了份快餐,那你饭都进肚了,后来得知是公款,饭店老板还要退你200块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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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玮娱乐

应该说可以,这是公款,虽然是会计自行挪用公款,但这笔钱是属于公款,并非个人拥有。

虚荣心作祟,胆大包天,挪用公款,这是什么行为?属于贪污,男会计一时虚荣心作祟,将自己推向无底深渊,也是罪有应得。

女主播必须退还这笔公款,不然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个人认为女主播对这笔钱的来源并不知情,所以退还这笔巨款,并及时能说明情况,或许会得到原谅吧!

近年直播平台一时兴起网络,相应的各种不正规的平台低俗、恶搞、黄色等等直播,确实对社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尤其近期各种曝光,未成年人打赏主播,为了所谓的虚荣心和存在感让好多人及家庭都受到了影响。进入直播平台,有些主播赤裸裸的诱惑,索要礼物,稍有迟缓或者不及时,就会被主播讽刺,冷落。这就让有些没有底线之人铤而走险,狂刷礼物,就像这次的男会计为了所谓的虚荣心,竟然胆大包天的挪用930万公款,只是为了讨女主播的言语欢心。

这种虚荣之人,确实该被法律严惩。他的行为可谓是丧心病狂。这种不择手段之人,就该被严厉处罚。

打赏女主播公款,法律上肯定可以强制讨回。至于女主播,也该查查,到底是如何诱惑吸金?到底合不合法?

网络直播,要平常心看待,切不可为了虚荣心铤而走险,同时也希望能规范网络直播,打击那些不良直播。


珞珈评论社

该会计犯职务侵占罪,已经判处 7 年有期徒刑。涉案的930万公款属于赃款依法应当追缴。但是女主播是否应当退钱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和相关证据予以认定。

女主播满足以下条件则应当退还赃款,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1条的规定,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

会计挪用公司公款用于直播打赏,女主播是否属于善意的第三人,需要结合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据报道会计曾多次实地去上海与多位女主播相会进行高消费等活动,如果证明女主播明知会计挪用公款仍然接受的或者无偿接受涉案财物或者女主播与会计恶意串通通过网络打赏平台转移公司公款等恶意方式取得公款,此时女主播就应该退钱,否则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追缴。

纯粹地通过直播获得打赏款的女主播无须退钱

因为纯粹的网络直播打赏并不属于无偿赠与,直播过程当中,对于打赏较多的观众,一般女主播给与更多关注或者增值服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女主播是私下串通或者无偿接受赃款赃物,则很难通过刑事追缴程序追回赃款。因此,纯粹地通过直播获得打赏款的女主播无须退钱。


信阳刘伟

能!法律能强制要求女主播退还被男会会计挪用的公款,且是必须的。如果女主播拒还则构成贪污公款罪,处重刑的。

这是的法定条件是"公款"是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个人是沒有权力挪动、使用、或占有的。

挪动、使用即构成挪用公款,三个月以下属违纪,三个月以上即犯罪。这是挪用公款的法定标准,也是国家对于公款的法律保护。

男会计为女主播打偿,如果是私款,自已的钱爱怎么花,无人管。

但男会计利用自巳管理公款的权力,为女主播打偿,动用了930万元,构成了挪用公款罪重罪了,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規定:公款被非法挪动即犯罪,此挪动了的公款在法律上定为脏款。脏款是必须被依法追缴的,不论是这笔钱是给单位还是给个人,都必须追回。

因此,男会计打偿给女主播的930万元人民币脏款,必须依法追回。

如果女主播拒绝退还930万元,将承担把公款拒为已有的贪污罪重罪法律后果,且不能少一分钱。

这就是法律的界限,公款不能拿,不能挪,谁拿谁挪轻者违纪,重者犯罪。

管见了。


世好3

肯定不能,法律是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如果花出去的钱可以因为钱的来历不正当,那么市场上所有的交易都会提心吊胆,因为所有的交易都有可能被 撤销,这样整个市场就会陷入恐慌,人们也就不敢轻易做交易了。

市场规基本规律就是等价交换原则,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贪官贪污公款买了一套房子,你当然不能要求撤销买房这个交易本身,只能是没收房产变卖或者拍卖。其背后的原理就是违法所得是可以被没收的,但别人做生意挣的钱可是合法所得,怎么可能没收呢?

具体到主播这件事,首先主播肯定是合法所得,很多人觉的可以没收,是因为主播钱来的太人容易了,但钱来的容易与否,不是你可以强制退款的理由,况且这里面平台肯定也有投入和分成。

保护交易安全应该是市场的基本需求,并不能因为是挪用公款就因此改变。


昭烈名臣

在当下这个社会,娱乐消遣已成一种潮流发展形式,从老人到青少年,会看直播的,数不胜数。

像上述情况所说的,却是罕见,工资本就低,贪钱不为家来不为己,几百万巨款就这样打发掉了,可想而知看直播得有多么着迷,着迷到乱了方寸,违纪违法,不知道将面临自己会是什么?

在这里,小便奉劝世人,看直播需理智,理智看直播,打赏有方寸,量力而为,失了方寸,违法犯罪必被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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