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可以先辦理過戶和公正嗎?

王小倩趣事

從業十多年,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了,可以負責任的說沒有房產證:第一過不了戶;第二做公正基本和不做一樣!



最穩妥的做法其實就是更名!當然要前提是你關係到位,能辦理才行!下面分析一下為何過戶和公正都有很大的風險(其實我之前也回答過,自認為那個分析的還是很透徹的,有興趣的可以關注一下去看看)

一、為何不能過戶?

這個很簡單,法律依據啥的都有,我也不浪費大家時間了,總結一句大白話:房產過戶指的是房產在有房屋所有權證的情況下去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登記轉移的程序!此房沒有房產證,按法律規定不能上市交易,所以根本不存在過戶這一說!



二、公正有何風險?

1、如果此房沒有房管局簽發的正規備案合同是做不了公正的,但有的地方可以做律師見證,這個意思就是律師只能見證你買這套房子給了多少錢,但後期糾紛的違約責任不管,也就是說將來房主違約了最好的情況就是把錢退給你,最多支付點利息的事,這類房產風險最大!

2、此房是有備案合同的,可以進行正常的公正委託,那麼我就先說一下公正委託的一些事項:

1️⃣、公正委託書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一年!

2️⃣、大部分公正委託房主是可以單方面撤銷的,強制委託除外!

3️⃣、備案合同的公正委託做的只是房產處於備案合同狀態下的委託,如果將來下來房產證了,此委託並沒有處理該房產的權利!

那麼問題迎刃而解了,你能確定一年只能此房能下來房本麼?或者一年之後房主還配合你重新再做委託麼?即使你做的是強制公正委託!

你能確定將來下來房本的時候房主會配合你去過戶麼?(因為下來的房本是房主的名字)

以上如果無法把控你說風險大不大?


二手房精小英

根據題主的描述,本案基本事實是:涉案的房屋還沒有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這時,房主即將涉案房屋出賣給題主;題主已經佔有了涉案房屋,但是,又不放心,想在涉案房屋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前,先辦理過戶公證,希望對於此後房屋買賣合同的履行有個保障。——下面,法海一粟將依據前述基本事實進行法律分析。

1、該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屬於有效合同,除非另有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地方。類似本案二手房的交易,在實踐中比較普遍。比如拆遷安置房買賣。被拆遷戶獲得拆遷安置房後,沒有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前,因為各種原因,即向外出售自己沒有辦證的拆遷安置房。合同訂立後,買房人按照約定支付的房款,賣房人交付了房屋。雙方相安無事。

2、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由於該房屋出賣後不能及時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而該房屋何時能夠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買房人往往不能及時獲得信息。這裡存在的法律風險在於:

(1)賣房人在辦理的不動產權屬登記後,因為房屋漲價,因而一房二賣,並與新買房人辦理了不動產權屬過戶登記。這時,這種買賣往往是基於惡意串通的意思。因為,房屋買賣不是大白菜買賣。房屋買賣時,買房人一般會上門看房。依據一般的生活經驗,不上門看房即出錢購買房屋的情況極為罕見。如果是這種情況,題主應當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後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當然,如果後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真的是有效的,那麼,題主只能請求賠償了。

(2)賣房人在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後,在該房屋上設立抵押權。這時,對於題主可能會因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以致該房屋被債權人依法拍賣而喪失權利。雖然題主在不能獲得房屋所有權時,依法享有請求賣房人賠償損失的權利,但是,如果賣房人沒有賠償能力的,那麼,題主的合法權益可能難以得到保障。

實踐中,也有惡意抵押的。就是賣房人與抵押權人惡意串通,虛假設立抵押權,以設置法律障礙,其目的無非是想迫使題主額外支付增加購房款。這往往是因為房屋漲價而雙方又不能就增加購房款達到一致意見所造成的。

3、題主可能採取的方法。題主提出了辦理過戶公證的問題,在實踐中,公證處對於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一般不辦理房屋買賣公證。而事實上,就是辦理的過戶公證,上述法律風險依然存在。題主需要做的就是密切關注涉案房屋產權登記信息,以便及時獲得登記信息後,能儘快與房主聯繫辦理過戶事宜。

如果房主是一個守信用的人,這些風險就不是風險了。如果房主是一個不守信的人,題主採取了一些方法,也未必能夠防止風險的發生。就看題主的運氣了。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買二手房,房子的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應該有兩種可能,一個就是開發商還沒有去辦理產權,或者是開發商去國土、房管部門辦理了,但產權還在辦理之中了。第二就是買的是安置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等限制交易的房產,需要等到滿足上市條件後才能過戶的房子。

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的權益歸屬是行政部門登記為準的,只有經行政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到自己名下之後,才算真正意義上屬於自己的房子。

題主所說的過戶,在產權沒有辦理下來之前,是不可以進行的。

這類房產,因為產權沒有辦理下來,受政策、房子本身原因、賣方關聯債務等不可預見的風險影響,進行交易,對於買方來說,還是具有一定風險的。

如果一定要買的話,選擇第一種開發商正在辦理產權的房子買,因為這種房子交易的時間比較短,帶來的風險也比較小,對於第二種房子,因為時間跨度較長,不建議。

對於第一種情況的房子,在產權沒有辦理下來之前,也是可以更名的,這裡所說的是更名,不是過戶。

買方從開發商手裡把房子退掉,買方再和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合同,網籤,按一手房模式操作,房子也能歸於自己名下,但這個需要開發商配合,也不需要什麼公正。

至於第二種情況,公正是否可行,原則上是可行的,但不可預見的風險也比較多,如何取捨,題主可以自行斟酌,從我這個角度,是不建議買的。

謝謝!


地產管理

買二手房,房子的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沒有證不可以過戶!

公證可以做,做證據保全公證!程序如下!

1,買賣雙方簽署房產預約買賣協議,把付款方式和過戶的時間約定清楚,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訂立好!

2,買賣雙方帶上證件和買賣協議同往公證處,賣方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購房合同或有房證明。如果是購房合同需要前往貸款銀行加蓋於原件無誤的章!買方只需要身份證。

3,廈門認可的違約責任為總房價的百分之三十以內,需要買賣雙方單獨簽訂一份協議,並且含買賣協議在內所有簽名必須在公證員監督下完成,並拍照!

證據保全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在訴訟發生之前,依法對日後可能滅失或難以提取的證據加以驗證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動。


大話房產

過戶是不可行的,公證是“唬人”的,風險是不可預期的。PS.僅針對這一問題,請勿對號入座!1、房產辦理過戶的條件。

需要符合上市交易的原則,方可上市交易過戶。針對於這個問題,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分為兩種(1)是可以辦證了房主未去辦理,這類房產只要在被限售政策的規範之外,也可以交易過戶;(2)是還未到辦證時間,或者辦證手續不完善等等,暫時辦不了的,則這類房產暫不符合上市交易的條件,不可過戶。

2、公證是“唬人”的。

有了解公證的買家或賣家,公證其實都形同虛設,房產沒什麼問題都還好,房產一旦有問題,那麼公證也不一定能保證自身的權益。對於買房來說,賣家就是要“坑”你也就是坑你了,對於賣家了說,雖然佔主動權,但也並非可以肆無忌憚罷了。

3、風險是不可預期的。

對於買方來說,此類房產交易的風險有很多種,例如:(1)房子產權糾紛,(2)房主債務糾紛,(3)賣方違約糾紛,(4)後續房地產政策因素等等。交易不能馬上過戶的房產風險都是不可預期的。


天天房知道

首先說一下沒有產權證的房屋是不能在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的,也就是大家所說的過戶手續,公證是可以辦理的,當然也要看地方,現在很多公證處是不能做預約合同公證了的,應該問這個問題是想買這種房屋或者賣這種房屋吧,我建議這種房屋最好是等產權證下來以後再進行交易,說一下我的建議。

1.對於買方來說,肯定買這種沒下產權的房子是因為確實看上了,或者是因為價格便宜自己能夠接受,但是下房產證的事有些可能很快或者可以辦理加急,倒沒有很大問題,因為時間週期短,是可以把控的,但是有些是根本就不知道多久能下,而且房東賣這種房子一般都需要錢,也就是先拿到大部分的首付款才會選擇交易,問題就來了,因為下產權時間不清楚,所以萬一遇到房東跑路,房東欠高額債務,或者房東發生什麼事故,房屋被查封之類的,對於買方來說很有可能自己的首付款拿不回來或者只能拿回部分首付款,這是有風險的,還有個最普遍的問題就是房價漲幅大房東不賣了,而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又很少,對於買方都是損失,所以我不建議買方買沒有下產權的房子。



2.對於房東來說,雖然沒什麼風險,但是也有一定的限制,就是如果政策原因,稅費漲了,或者限購政策,客戶沒有資格買了,自己又收了錢又用了,到時候來退單也是一個麻煩的事,或者到時候房價漲幅大,較之前賣的價格也是一大損失,所以房東如果不是真的特別急賣,我還是建議下了產權證再賣。


關注房產直通車,專注房產交易,房產投資,房地產專業知識。


房產直通車

在房產證沒有辦下來的情況下。是不可以過戶手續的。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明。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房屋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需在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後方可過戶。 沒有房產證的商品房是不允許買賣的。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存在一些商品房在等待房產證的過程中被轉讓。對於這種二手房,買家要想保障權益,應該在合同中約定生效條件。

建議,賣方沒有辦完房產證過戶手續時,通過公證必須注意的細節,不能過戶給第三方,也就是不能在沒有過戶給乙方時進行買賣交易,否則將追究賣方房屋交易稅的違法責任。


影像抒情

風險肯定是很大的,而且個人不建議這樣,首先二手房這邊受政策影響比較大,

其次只有房產證辦了之後出證才可以進行過戶登記,由甲方變更成乙方。

公證也分地方有的地方公證只能公證給直系親屬有的地方不需要,有的地方就直接不做這樣的公證。所以公證並不是萬無一失的。



一本正經的時候

如果你比較著急,是可以的,但是有一些法律風險,這裡面存在蓄意或惡意的陷阱,所以如非必要還是等房產證辦理下來在進行過戶。

公正其實並不具備較強的法律效力和執行力,屬於君子約定的一種,所以不太建議。

如果非常急,建議諮詢下你當地的律師,畢竟不是小比交易,建議諮詢後會更穩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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