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通報

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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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依法查處並行政拘留一名通過網絡辱罵交警的網民。網民達某譽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5月28日上午8時27分,網民達某譽(男,18歲,貴州省遵義市人,暫住周口市開發區,新浪微博網名“AB-彈頭”)以微博名為“AB-彈頭”的微博賬號在“新浪微博”平臺發佈一篇博文對周口交警進行辱罵,引發網民關注,造成惡劣影響。得知這一情況後,支隊案件偵辦大隊立即展開調查,於5月29日凌晨將網民達某譽傳喚到案。經調查,5月28日7時55分,達某譽騎電動車帶人行駛在機動車道內被七一路與五一路交叉口執勤交警處以20元罰款。對交警查處心懷不滿的達某譽回家後,在網上發表了辱警言論來發洩情緒。經民警批評教育,達某譽對其交通違法及在網上發表辱警言論的事實供認不諱,對自己的錯誤言行表示悔過,服從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周口市公安局依法對達某譽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目前,達某譽被羈押在周口市拘留所。

周口交警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位網民均需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廣大交警長期堅守在維護交通秩序、保護群眾安全的第一線,恪盡職守、忠誠奉獻。交警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不容許任何人肆意侮辱、抹黑與詆譭!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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