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暖美觀到彰顯身份,皮毛經歷了什麼?

上帝將亞當和夏娃趕出伊甸園時,“用皮子[皮毛]作衣服給他們穿”。

——《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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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毛交易:從保暖美觀到彰顯身份

皮毛交易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時代,那時的人類依靠動物皮毛來保護自身、抵禦外在危險。對於他們來說,這是一種非常明智和必要的生存策略,因為人類是所有哺乳動物中體毛最少的,或者說是肌膚暴露在外最多的。隨著人類數量不斷增多,皮毛的用途也越來越多樣化。穿著皮毛已經不再僅僅是為了保暖,更是為了美觀。

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皮毛经历了什么?

約翰·詹姆斯·奧杜邦在1843年創作的《美洲河狸》

皮毛還成了彰顯地位的標誌和奢華享受的方式。古代埃及人會與阿拉伯人和腓尼基人交易皮毛,然後用植物染料給皮毛上色。希臘人從利比亞人和塞西亞人手中購買皮毛。這兩個民族都生活在裡海以北,他們會用河狸和海獺的皮毛給自己的衣物鑲邊。羅馬人從德國進口動物皮毛,當元老們脫下羊毛紡織的託加長袍,換上“哥特式皮毛外衣”的時候,人民就會稱他們為“帕利特”(Pellete)。

在中世紀,市場上交易的皮毛數量非常驚人,這些皮毛會被遠銷到四面八方。德國、愛爾蘭和蘇格蘭的皮毛被賣到了倫敦;西班牙、北非和西西里的皮毛被賣到了巴黎;瑞典、葡萄牙和保加利亞的皮毛被賣到了布魯日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等等。東邊的俄國也成了一個重要的貨物集散地,大量皮毛從這裡源源不斷地流向西方。皮毛出售之前都是進行過清潔、剪裁、縫製和染色的。專業從事這些工作的人越來越多,他們把皮毛製作成各種各樣的產品,包括外套、帽子、手套和寢具等。皮毛交易發展壯大的結果就是很多曾經與世隔絕、故步自封的國家和文化都融入了一個國家間聯繫越來越緊密、越來越相互依存的世界。

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皮毛经历了什么?

1777年,英國人在北美洲東部進行皮毛交易的場景

皮毛後來還成了階級分化及財富的象徵,是區分貴族和平民的重要標誌。一系列限奢法令規定了人們只能依據自己的身份恰當地使用皮毛。1337年,英國國王愛德華三世規定,可以穿戴皮毛的人員僅限於皇室成員,“高階聖職人員、伯爵、男爵、騎士和上流社會女士”,以及年俸不低於100英鎊的教會官員。

1429年,蘇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宣佈,只有騎士以上級別的男性或年收入超過200馬克的人,才可以穿著由最好的皮毛裝飾的絲綢衣物,以及佩戴鑲嵌了珍珠或黃金的飾物。城鎮議會的委員和高級市政官員可以穿戴有皮毛鑲邊的長袍。等級再低的人就只能“穿著適合他們地位的低調樸素的服裝”。“出身卑微”的富商們願意在皮毛上花大把的錢財,為的就是向眾人顯示自己完全有資格爬上僵化的社會成就階梯上的更高位置。平民當然也不是就得受凍,但他們只能穿一些不受追捧的材質,也就是最普通的動物的皮毛製成的衣物,比如山羊、綿羊、貓、狗和兔子。

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皮毛经历了什么?

已知最早的由歐洲人創作的美洲野牛的圖像,出自弗朗西斯科·洛佩斯·德·戈馬拉1554年出版的《印第安通史》

雖然使用皮毛的群體範圍非常廣泛,但是對皮毛交易擁有最大影響力的還要數貴族和皇室成員。為了穩固人數稀少的貴族的地位,貴族成員會購買大量的皮毛。即便如此,他們和皇室成員比起來仍然只能算小巫見大巫。皇室成員有無窮無盡的財富,他們買起皮毛來完全沒有節制。

比如英格蘭國王亨利四世有一件九片拼接的禮服,是用超過12000張松鼠皮和80張白貂皮製成的。布列塔尼女公爵安妮與法國國王查理八世舉行婚禮時穿了一件下襬很長的長袍,長袍上裝飾著金線,鑲嵌了珠寶,並使用了160張黑貂皮。13世紀初一個英國木匠辛苦工作40天的收入僅能買一條兔子皮的鑲邊,而亨利八世國王的一件禮服就用了100張黑貂皮和560張松鼠皮,價值大約200英鎊,是當時在埃爾特姆宮為國王工作的泥瓦匠日工資的6000倍,這樣的對比足以讓人理解這種鋪張浪費的惡行究竟有多麼嚴重了。

迴歸樸素:追求奢華虛榮是罪惡

當然也不是所有君主都認為穿戴皮毛是一種無可指摘的積極嗜好。8世紀末9世紀初在位的法蘭克人的國王查理曼大帝雖然也會在國事活動上穿戴精美的皮毛,但他並不認可是衣物造就了穿衣之人的觀點。當他開始為自己的朝臣們過度沉迷於精緻奢華的服飾而感到擔憂之後,查理曼大帝選擇了一個非常寒冷,還下著大雨、颳著大風的日子,命令所有朝臣穿上他們最精緻的服裝和他一起去打獵。

查理曼穿著一件厚實且防水的羊皮斗篷,所以惡劣的天氣一點兒也沒有讓他感到不適;而他的那些隨行人員卻被淋成了落湯雞,他們身上穿的精緻絲綢和皮毛也都沾滿了汙泥。查理曼大帝給他的貴族們一個教訓的機會出現了。他把這群冷得發抖的人帶回城堡,讓他們站在爐火前面取暖。他們身上的皮毛被烤乾之後不但嚴重縮水,還變得皺皺巴巴的,都成了浪費了大價錢的破布。根據蘇格蘭歷史小說家沃爾特·斯科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的說法,查理曼大帝“身上穿的樸素的羊皮斗篷既不怕水也不怕火,他意氣風發地站在眾人面前,看著圍繞在自己四周的這群衣衫襤褸的朝臣,告誡他們把絲綢和皮毛留到重要慶典上穿戴就可以了,打仗或在平原上打獵的時候還是要穿祖先們曾經穿過的那些樸素但實用的衣物”。

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皮毛经历了什么?

頭戴貂皮帽子的本傑明·富蘭克林

查理曼大帝還只是拿貴族們對於皮毛的盲目追求來取笑,而中世紀編年史作家不來梅的亞當(Adam of Bremen)則認為11世紀席捲歐洲的皮毛風尚是遠比一點點虛榮心邪惡得多的問題。這位虔誠的神職人員尤其反對從俄國大批進口動物皮毛,因為他認為那裡的“皮毛[像]牲畜糞便一樣多”,他還擔心“我們會受到天譴……因為我們像追求永恆的救贖一樣追求一塊貂皮”。作為最後的譴責,他宣稱正是因為這種褻瀆神明的對皮毛的渴望,以及俄國在滿足這種有害無益的需求上扮演的角色,才使得“追求奢華虛榮的致命罪惡”充斥了整個西方。

無論邪惡與否,任憑朝代更迭,人們對於皮毛的需求持續旺盛。到17世紀早期,歐洲內部對皮毛的供應能力漸漸衰退。幾個世紀以來,動物捕殺者已經搜盡了歐洲所有的森林、草地、溪水及河流,甚至走到了遠東地區,他們為了獲得皮毛而殺死不計其數的動物。各個地方有皮毛的動物的數量都在急劇下降。這就是為什麼哈得孫關於發現皮毛的彙報在荷蘭能引發巨大的興奮。在傳統皮毛來源漸漸枯竭的同時,美洲這個新資源正等著人們去發掘。

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皮毛经历了什么?
从保暖美观到彰显身份,皮毛经历了什么?

皮毛、財富和帝國

美國皮毛交易的史詩

[美]埃裡克•傑•多林 著 / 馮璇 譯

2018年5月出版 / 92.00元

《毛皮、財富和帝國》為“野性北美•多林作品集”系列第一部。在本書中,埃裡克•傑•多林記錄了舊的毛皮貿易的興衰。

多林以河狸作為主要研究對象,講述了歐洲各國,先是荷蘭,後來是英國、法國,如何由於對皮毛的需求而前往美洲大陸,並在這片未“開發”的大陸上角逐、競爭。作者巧妙地用皮毛貿易的興盛、發展及衰落為線索,將北美洲的發展變遷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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