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四名幹部被處分 三人來自同一家單位

為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

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近日,獨山縣通報4起違反

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典型問題。

黔南四名幹部被處分 三人來自同一家單位

1.獨山縣國土資源局測繪信息中心負責人張志康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5年10月、2016年7月張志康兩次違規收取下司鎮塘芒村、玉水鎮塘腳村、麻尾鎮三棒村土地整治項目驗收費共計18000元,其中14200元以300元至600元不等金額髮放參與驗收人員,剩餘3800元歸其本人。2018年1月,張志康受到記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2.獨山縣發改局副局長代紅林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6年12月19日,獨山縣發改局副局長代紅林在會議結束後的工作餐中違規安排用酒。2018年2月10日,代紅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公款吃喝費用由個人承擔。

3.獨山縣發改局黨組成員、水庫和生態移民局副局長鬍質燦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7年1月12日,獨山縣發改局黨組成員、水庫和生態移民局副局長鬍質燦帶隊到州發改委彙報工作,並在都勻公款宴請相關人員。2018年2月10日,胡質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公款吃喝費用由個人承擔。

4.獨山縣發改局副局長張莉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2017年2月22日,獨山縣發改局副局長張莉到貴陽開會期間,違規公款宴請縣直部門參會幹部及部分企業代表,且在中午飲酒。2018年2月10日,張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公款吃喝費用由個人承擔。

黔南四名幹部被處分 三人來自同一家單位

通報要求,獨山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充分認識中央、省、州、縣抓作風建設的堅定決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查處十九大後仍頂風違紀的問題提升到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高度來認識,堅持鐵面執紀,持之以恆正風肅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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