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千万别做这些事

「扫黑除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千万别做这些事

「扫黑除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千万别做这些事
「扫黑除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千万别做这些事

2018年是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选风选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宁德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

各级组织和个人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格遵守“

十一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2、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3、严禁“村霸”、宗派恶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寻衅滋事或到上级机关无理取闹等不正当活动。

4、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5、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7、严禁在换届选举中请选民、党员吃喝玩乐,向选民、党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各种礼品。

8、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9、严禁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

10、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11、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扫黑除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千万别做这些事

重拳出击扫黑恶 为基层选举保驾护航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每个村的大事,所选举出的村干部更肩负着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职责。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人员威胁恐吓村民,违规操纵选举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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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村霸”“村痞”宗族恶势力等影响“两委”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人员和组织;

·依法查处以暴力、威胁、欺骗、贿选、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等不正当手段操纵干扰、恶意破坏选举秩序等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渗入基层政权。

只要在对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受法律保护严格保密。

如果你身边存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涉黑涉恶问题,可积极举报。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县公安局扫黑办:3834102;15859390177

保密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信地址:古田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5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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