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又将迎来新一波利益调整:房屋用地新政策将出台

昨天,一则消息在中国的各大网络传媒上火爆,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唯一提供者。楚有微词通过分析,对姜部长的话有了下面一些肤浅的理解,特提出来与读者朋友讨论。

楼市又将迎来新一波利益调整:房屋用地新政策将出台

我们居住房屋土地的性质

要准确理解这则消息的含义,还得从我国的土地制度说起,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用在土地制度上,就是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适当分离。政府将国有土地有偿转让给建设单位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承包给农户经营,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70年不变。因此,居民在城镇购买的房屋虽然有所有权,但地基的使用权最多为70年。70年后国家要再次开发利用这块土地,附在这块草地上的不动产你将只能听命政府进行作价评估,这就是我们居住的房屋土地的性质。

楼市又将迎来新一波利益调整:房屋用地新政策将出台

我国住房制度的发展

我国住房制度在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城市居民和农村企事业单位职工主要通过单位分配取得房屋。农村村民建房则是个人书面申请,由村级组织签具意见,再由乡镇国土部门审核发放宅基地使用证(基本农田由县国土部门审批)。谁也不能对房产进行买卖。

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和社会化。由此,房屋分配制度被打破。1998年7月国务院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全面停止住房制度实物分配,这一制度彻底的改变了城镇居民的住房取得方式,住房很快进入商品房的“独木桥”时代,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楼市又将迎来新一波利益调整:房屋用地新政策将出台

居住用地提供者将会多元化

房屋与土地的依附关系是十分紧密的。20多年来,政府是房地产商建房地皮的唯一提供者。政府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多种形式将土地有偿转让给开发商建房并从中获得财政收入。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财政。政府转让给开发商的土地从哪里来?一是旧城区的改造,就有房屋的拆迁,对土地上旧房屋进行适当补偿;二是通过城镇规划,以国家建设用地的形式征收城市郊区的土地,将集体所有制土地转为国有土地。政府垄断着土地市场,开发商垄断着房产市场。在人口众多,城镇化步伐加快的情况下,开发商的房子就成了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房价也就迅速涨起来了。

楼市又将迎来新一波利益调整:房屋用地新政策将出台

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中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明确了我国住房制度建设的方向。昨天姜大明部长的话,就体现在了房地产用地市场的发展方向。政府将不再是居住用地的唯一提供者,换句话说,就是各单位依法取得的土地,不需要通过政府部门就可以自主地在地上建房,或是自主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更深层的意思是房地产市场长期的垄占关系将会打破,楼市又将迎来新一波利益调整,房价将会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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