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康評論|大張旗鼓表彰獎勵脫貧攻堅幹部群眾

新安康评论|大张旗鼓表彰奖励脱贫攻坚干部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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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把脫貧攻堅比作一場戰役,既然是“戰役”,就有其特點,一方面,對畏懼避戰、沒有按階段性節點完成任務的,要“軍法從事”;另一方面,對攻堅克難、作出突出貢獻的,也要“論功行賞”。“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要通過大張旗鼓的宣傳表彰獎勵,讓一批勇於擔當、苦幹實幹的幫扶幹部受勳章,讓一批奉獻社會、大愛情懷的企業家享榮譽,讓一批自強自立、艱苦奮鬥的群眾戴紅花。

一方面,要把脫貧攻堅真正作為考察識別幹部的最好平臺。在革命戰爭年代,往往就是一場戰鬥的勝利,攻強守堅的功勳,使幹部迅速得到成長。因為經歷了生與死、血與火的考驗,大家都很服氣這樣的幹部擔當重任。而在如今和平發展年代,以實績論英雄,靠德才定位子,就是要看能不能把最難的工作做好、做出成效。當前最難的工作非脫貧攻堅莫屬,最磨礪和檢驗幹部也非脫貧攻堅莫屬。堅持在基層一線、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考察識別幹部,這樣的用人導向應該貫穿於整個脫貧攻堅全過程,力爭在物質獎勵、精神獎勵和幹部選用等方面尋求突破,使之成為獎勵先進、見賢思齊的重要載體,真正體現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鼓勁、讓敢於擔當的幹部得到實惠。

另一方面,要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投身脫貧攻堅的積極性。對在脫貧攻堅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家也要建立表彰獎勵機制,在其企業信用評級等方面予以加分,符合條件的可以推薦為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激發他們參與脫貧攻堅的政治責任感和時代榮譽感。同時,對於積極投身脫貧攻堅、傾心幫扶貧困群眾的合作組織和能人大戶以及鄉里鄉親、左鄰右舍,也要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或精神獎勵,把中華民族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發揚光大。要持續大力宣傳培育貧困群眾中自立自強、身殘志堅的先進典型,做好“自強標兵”評選獎勵,激發群眾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和戰勝貧困的堅定信心。(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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