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說如果他是詹姆斯他會想盡辦法奪冠,對此你怎麼看?

嵩凝籃球菌

科比的這個觀點確實很犀利,也非常符合他的性格,仔細想想他的這種說法確實很科比。


首先科比這樣說的前提是詹姆斯本賽季再次輸掉了總決賽,而且是詹姆斯最近4年裡連續3次輸給了勇士隊。站在這個角度而言,如果你是一個超級巨星你連續輸了給同一個對手,你會懷疑自己到底有沒有能力戰勝對手。與此同時雖然輸掉了比賽,但是自己卻打出了非常出彩的數據,這樣就旁觀者來說會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在你能力超強的前提下,為什麼還會輸,到底是隊友太弱還是自身的打法無法讓隊友發揮的更好,顯然這2種情況下詹姆斯估計都有

另一方面詹姆斯是不是完全沒有機會贏下勇士呢?這也是一個否定的答案。其實我們通過總決賽g1騎士的表現來看,他們在大多數時間裡都佔據著絕對的主動性,詹姆斯那場比賽狀態太嚇人,砍下了自己總決賽生涯的第一次50+,而且樂福在4場比賽裡也能貢獻穩定的20+10,g1那場比賽替補席方面格林得到了7分3籃板 ,小南斯得到了9分11籃板。這說明在詹姆斯發揮很好的情況下,如果騎士其他球員也能穩定的得分,那麼他們這隻球隊是可以靠著拼勁去贏下勇士的,也就是說在絕對實力面前,你自己+你的隊友都發揮了 ,你依舊有機會贏下比賽。


從這裡就能反應,詹姆斯一旦打開了,隊友自己也就打的更舒服了,騎士肯定會完全不一樣。可是自從g1之後,騎士的後3場比賽變得就非常差勁了,尤其是除了詹姆斯+樂福之外的其他球員彷彿都沒怎麼發揮自己的實力。於是我們又回到了老生常談的問題,擁有詹姆斯的騎士隊,為什麼只能圍繞詹姆斯展開戰術,而且是作為唯一的攻擊持球點?這其實就是很多詹黑眼裡的想法,那就是詹姆斯無法帶領隊友取得成功,而且他們會列出很多依據。比如之前在湖人打的不錯的克拉克森到了騎士完全就是夢遊,再比如胡德在爵士算是一個不錯的替補火力,到了騎士竟然掉出來輪換名單,更不用說小托馬斯這種球員,他在凱爾特人與湖人有了球權之後打的都比在騎士好太多。所以詹姆斯佔據太多球權的時候,其實也間接讓隊友失去了自身的特點。JR.史密斯就說過在詹姆斯身邊打球是一種榮耀但是揹負的壓力太多,可能影響球員的比賽狀態 ,於是你看到的騎士很多時候並不是很正常的球隊,他們的隊員在球場很是散漫,站在3分線外也是沒有那種篤定的射手心態,而且一旦球隊落後他們缺乏凱爾特人那種不放棄的鬥志,可能一下子被對手打的崩盤。

把這個問題放大來看,那麼詹姆斯是不是沒有做到一個巨星的領袖呢?比如喬丹可以讓身邊的皮蓬慢慢成長起來,讓他的最大潛能得到釋放,他還能讓羅德曼這種刺頭最終誠服於喬丹,更為重要的是喬丹可以自由做到在什麼時候該選擇什麼樣的進攻,這就是喬丹可以熬了多年之後依然能夠找到自己最終奪冠的方法。又比如科比可以讓加嫂的實力完全大增,也能讓曾經的對手阿泰膜拜他,更為重要的是即使在總決賽很鐵的情況下,他還能夠一次次拼搶到籃板,在防守端傾盡所有。但是詹姆斯呢,他可以讓自己超神發揮,卻很多時候就是隻有一個人發揮,他的打法註定有些時候很難讓隊友去適應,這或許就是歐文離開的一個理由,也就是說在個人與團隊之間詹姆斯並沒有找到一個契合點,他沒有找到最好的成功方法。

對於科比來說,他所理解的總決賽應該是:

你必須不放棄,你必須拼了命去做,只要站在總決賽的舞臺上,你就得復出百分百的努力。或許尋找總冠軍的方法不一定是數據,還應該有很多很多,比如鼓勵隊友獲得自信,讓他們更自然的高效率打球,讓他們參與到這個團隊進攻中來,每一次的籃板拼搶,每一次的積極防守,輸了也不會有什麼怨言,爬起來繼續打磨自己……

當然我們只是站在科比的角度去理解這個問題,對於詹姆斯來說他確實做到了自己所有的一切,而且他也很想贏,只是現實很殘酷由不得你自己,詹姆斯最終也不是輸給了自己而是輸給了勇士四巨頭。很多時候你仔細想想科比說這樣的話或許僅僅是他自身的性格導致的,畢竟在他眼裡第二名就是最大的輸家,你輸了你就不應該去說那些什麼勇士太強了,對方天賦真是好,這在科比眼裡就是滅自己的士氣長他人威風了,他唯一想要的就是總冠軍,即使拼到跟腱斷裂。但是站在詹姆斯角度而言,他現在幾乎無法更改打比賽的方式,很難去適應無球的狀態,而且在東部年年打進總決賽,也許歷練的經歷確實不如西部那麼強,還有球隊的實力,包括球員與主教練都不是特別強,所以奪取總冠軍的機會並不與自己的能力大小成正比,這幾年他在騎士也許心也累了。

至於具體你怎麼看科比的言論,每個人心目中逗有一定的想法,就很多科密而言,科比的性格說這樣的話很正常,僅此而已,至於對不對或者有沒有道理,還是自己去琢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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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科比布萊恩特

這個問題有點搞笑吧?只要有信念的球員,誰不想盡辦法去奪冠?當初詹姆斯去熱火也是為了奪冠;杜蘭特去勇士也是為了奪冠;馬龍,佩頓去湖人也是為了能不能拼個冠軍;加內特、雷阿倫、皮爾斯年齡大了組綠軍3巨頭也是為了奪冠等等。在奪冠的路上,方法不一樣,勝者為王,就算不認同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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