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各位老司機一個問題
什麼叫“闖紅燈”?
關鍵詞:闖紅燈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仍繼續行駛的行為。
可能有的老司機覺得這個問題太小兒科
先不要急於回答
看完下面的提問你還能都答上來嗎?
問題一
當紅燈亮起
如果車輛已經越過停止線
但及時剎車停下了
算不算“闖紅燈”?
問題二
如果直行綠燈,轉彎車道紅燈,
在轉彎車道直行行駛,
這又算不算闖紅燈呢?
表要著急,表要心慌
↓↓↓
紅燈亮起繼續向前行駛即算“闖紅燈”
根據相關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罰款150元記6分。
如視頻中:紅燈亮起車已越線,但保持停止狀態,
不算“闖紅燈”,但為越線停車(這就是問題一的答案啦)根據相關規定,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罰款100元記2分。
如視頻中:直行車道為綠燈,左轉彎車道為紅燈,但通過左轉彎車道直行行駛,為“不 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違法行為。(這就是問題二的答案啦)
但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燈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未造成事故的,處100元罰款,記2分;造成事故的,處200元罰款,記2分。
法律鏈接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如何避免闖紅燈?
1、紅燈時,在超過停止線後,要看車輛是否繼續向前移動。繼續行駛即為闖紅燈,罰款150元記6分。而越線停車,罰款100記2分。孰輕孰重,自己掂量。
提醒
當你已經越線停車後,倒回來就不會被罰了?當然不是!同時倒車還非常危險,極易和後方車輛或行人發生碰撞。所以停止車輛,保持不動最安全。
2. 在途經路口,切記一定要先減速,再觀察,確保安全再通過。即時此時是綠燈,也不可大意。(畢竟誰也不能保證會不會有其他車輛闖紅燈呢~)
說到這裡
親們是否又對“闖紅燈”有了新的認識?
不發生事故很多人總以為
不就屁大點兒事兒
但真成了大事兒
後悔晚矣
↓↓↓
/心存僥倖,將自己與他人置於危險之中!/
/為一時之快,無視規則,害人害己!/
紅燈無數次,生命只一次!
一秒兩秒不重要,生命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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