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的政治制度是怎樣的?是世界上最複雜的機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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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是政教合一的神權國家,一方面,總統以及行政班底是普選產生的,也有議會這樣的立法機構,這些是純西方式的政治基因。但在另一方面,這個政府和議會是受最高領袖監督和制約的,最高領袖通過伊朗憲法監護委員會來實現對政府和議會的監督,確保他們的行為不違背伊斯蘭教義和憲法原則。

在伊朗,最高領袖任職終身,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他掌握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最高權力,直接指揮革命衛隊,可以否決議會議案,理論上可以罷免總統,絕對的伊朗一號人物。

在1979年巴列維國王被推翻後,伊朗伊斯蘭革命之後,以霍梅尼為首的教士集團把這種整合了世俗性和宗教性的政教合一的制度放在了這個新生的共和國。不過這麼多年來,這種體制的實踐總是充滿了糾纏和矛盾。

在歷次總統選舉中,不管是選舉過程還是結果都會受到最高領袖的干預和制約,1997年哈塔米作為改革派領袖當選總統,他搞了一陣“德黑蘭之春”的改革運動,結果很快在保守勢力的強烈反對和干預下夭折了。

在伊朗,宗教勢力對社會的控制非常嚴格,可以說,伊朗的政治制度是現代國家中的一個異類,甚至是一種倒退,而鑑於宗教勢力的極其強大,伊朗要達到進一步的世俗化非常難,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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