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贵州职称评审政策有这些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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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贵州职称评审政策有重大变化

今年贵州职称评审政策有这些重大变化

6月14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加大职称评审简政放权力度和推进分类评价。同时,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贵州职称评审政策有这些重大变化

简政放权

《通知》指出: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将高、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行业主管部门、地区、用人单位及社会组织。

具体为

(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建本行业相关系列(专业)省级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大型企业自主开展本单位主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六)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可按照管理权限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组建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七)组建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制度。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开展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工作。申请备案材料包括评审委员会名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及自主评审标准。经核准备案的评审委员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对实行核准备案管理的评审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审批其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未经核准备案或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评审范围的,评审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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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评价

《通知》指出: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对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人才强省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对于已出台分类评价条件的工程系列交通、林业、质量等专业及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应使用已出台的分类评价条件开展评审。

对于未出台分类评价条件的行业(专业),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开展工作,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分类评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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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基层

《通知》指出,今年将继续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助力脱贫攻坚。

在职称评审中,要适当向经组织选派到农村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倾斜,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是否转化为生产力、转化为农民收入、转化为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的动力。在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等战略行动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技术突破、解决重大科研技术难题,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成效显著、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开展脱贫攻坚、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的时间,每日可折算为8个继续教育学时。选派到基层开展扶贫攻坚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其基层扶贫攻坚时间可连续计算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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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通知》指出,将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从2020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按国家要求执行。

一要加强已建基地的管理工作。各继续教育基地应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要求,结合重点工程、重点领域需要,拟定全年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切实发挥基地平台作用。

二要切实用好基地补助经费。已建基地要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补助经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注重绩效,我厅今年将对经费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三要做好基地申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此外,结合我省“大生态”战略行动,今年将组织开展以“大生态”为主题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需科目培训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未参加公需科目培训的,不得申报评审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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