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官之妻被搶現金百萬,兒子的買房款為何用多個信封分裝?

官員家裡被搶出的疑問

文 |馬滌明

廳官之妻被搶現金百萬,兒子的買房款為何用多個信封分裝?

廳官之妻被搶現金百萬,兒子的買房款為何用多個信封分裝?

2014年7月,合肥曾發生“偷官女賊”事件。無獨有偶,合肥近年發生的又一起領導幹部家中被搶案件,日前經由司法機關公佈:安徽省財政廳社保處副處長韓劍輝、省交通廳廳長施平之妻被搶財物價值超過130萬元。(6月7日澎湃新聞)

被劫的夫妻均為政府官員,那麼,案件所涉財產問題不但不能視為完全的個人隱私,相關財產來源是否合法的問題,還應有公開的官方結論。但此事件直到今年6月4日法院公佈了搶劫案的判決書,官員被搶鉅額財物之事方才進入公眾視野,這是不正常的。

不能說,之前發生過“偷官女賊”之類的事件,牽出了被偷官員的腐敗問題,就認為,所有的官員家庭失竊遭搶情況都能與“腐敗財產”相聯繫。再者,以目前的社會收入水平而言,處級、廳級官員夫妻家庭擁有百萬財產,或也比較平常。但這並不意味著,官員遭搶鉅額財物事件的相關情況就不需要向社會公開,不需要組織介入調查。

廳官之妻被搶現金百萬,兒子的買房款為何用多個信封分裝?

首先,這應屬於公眾事件,官員有接受公眾監督的義務,而130萬財物畢竟不是小數目。其次,這一事件中的某些細節確實給公眾留下了合理質疑的空間。何況,越遮遮掩掩的問題,越容易引起質疑;當事人、官方若都能坦坦蕩蕩、大大方方地說個清楚,只能有利於消除質疑,維護當事人的清白。

據該案被害人韓劍輝陳述,家中被搶的113萬元人民幣為其子購房款。另據《判決書》,施平家被搶的商之都會員卡30張、金鷹購物卡24張、百大集團購物卡20張以及其他各類儲值卡、銀行卡,經鑑定價值超過28萬元。被搶的南京牌香菸三條、黃金葉香菸一條,價值2500元。

購房款,貌似合理。但是,用現金支付購房款、提取上百萬現金後存於家中,在刷卡年代、正在邁進無現金社會的年代,支付與保管錢財方式都令人費解。如果購物卡都能一買就是幾十張,購房卻反而要使用現金,如此矛盾與反智行為,顯然不正常。如果會員卡、購物卡不是自己買的,則涉嫌違紀,不能沒有處理結論,還應公開通報。

廳官之妻被搶現金百萬,兒子的買房款為何用多個信封分裝?

而據劫匪供述,現金是裝在一個紙箱子裡,箱子裡有很多信封,信封裡裝的都是錢,劫匪二人連箱子一起搬走的。問題來了:百萬購房款為啥要用很多信封來裝?

還有一個不正常的細節是:劫匪離開後,韓劍輝用家裡的固定電話聯繫了其丈夫施平,施平得知情況後當即報警。家中遭劫,就應立即報警,報警速度越快,警方抓獲劫匪幾率也越高、越利於迅速破案。這種只應有一種選擇的事情,為何要跟家人商量?

種種疑點和不正常之處,都需要官方給出明確說法。否則,對公眾和當事人都是不負責任的,並會連累到政府監管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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