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50%首付款 不到倆月讓退房

購房者:交首付前,房價每平方米已經加價了900元

開發商:餘款已超出結清期限,通知購房人辦理退款手續

銷售人員:房子沒有通過網籤,原因不太清楚

孔先生原本以為他同意加價買房、50%的首付款也交了,買房的事情應該不會再出現問題,沒想到開發商再次要求他退房。

曾在街道辦協調下加了一次價

今年2月,孔先生認購了寶楓佳苑小區一套住房,當時他與開發商簽訂“寶楓佳苑認購協議”。雙方在協議中約定,房屋單價每平方米8336.07元,總房價1012500元,另外雙方還約定於2018年3月15日前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協議簽訂後,孔先生交付了5萬元定金,之後便開始等待開發商的消息。

到了3月,孔先生突然收到開發商通知,稱房子不賣了,這讓他難以接受。

孔先生的妻子說,“當時西安的房價大漲,開發商就是想提高房價才讓退房的,我們當然不能接受。”收到退房通知後,孔先生夫妻兩人覺得不合理,便向12345熱線進行了投訴,後來在街辦的協調下,孔先生同意在原房價的基礎上每平方米提高900元購買該房屋,開發商方面還提出必須交50%首付款,孔先生也同意了。

今年4月19日,孔先生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交了56萬多元的首付款。交錢後,孔先生以為這次買房已經落實,沒想到之後竟然又出現了問題。6月12日,開發商再次提出讓孔先生退房。

開發商以未結清餘款為由通知購房者辦理退款手續

孔先生的妻子表示,他們交了首付款後,每隔幾天就會打電話詢問置業顧問什麼時候網籤,他們一直說“再等等”,可有一天卻接到了開發商的一個退款通知。

孔先生的妻子稱,對於這個通知,置業顧問曾說要麼接受以每平方米1.4萬元的價格購房,要麼只能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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