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二级建造师证书被企业恶意扣押,怎么办?

改変臫己

我之前也碰到过一个相同的例子。建造师本人已经在新公司上班但老公司证书不同意转出。后来那个朋友到当地建设局去咨询,并到省厅去咨询之后,通过省厅强制转出。因为我们这江苏省有强制转出的规定的,只要满足规定是可以强制转出建造师注册证书。不过每个省份可能不一样。

当然碍于个人情面上讲,最好还是双方在友好协商下,选择一个折中的方案,如果当时公司没有出培训费考试的话,5000元有点贵了,在商量下,自己就当破个财,也就避免来回折腾。

实在不行的话,就去当地的住建局建管科说明下情况,你自己也要准备点材料,包括当时原公司劳动合同,现公司劳动合同,现公司社保证明等,证明你是从原单位离职了,而且已经在新单位就职一段时间,自己在写个情况说明。让建管科出出主意,之后再去省厅注册窗口咨询下建造师强制转出的手续,可能有的省份没有这个规定哦,但死马当活马医吧,先去问问,有的话就最好了,准备材料。

你说你们甘肃省厅要提供要提供解聘证明,应该说是可以后台强制转出的吧,其实省厅和住建局只是有顾虑,怕个人和单位没有调解好,如果转了,原单位找他们麻烦,但是只要我们说明情况,确实是原单位不同意转出,我也已经在其他单位就职有证明的话,应该也能代替离职证明了吧,如果没有新单位的话应该是不可以的。

说实话二级建造师不如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好,因为二级是各省的,一级是全国统一平台,而且一级的主动权是在个人,他分为个人平台和企业平台,个人平台负责个人证书的注册、变更等操作,企业平台只负责确认转入和转出就行了。希望今后二级注册平台也优化下。

这个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回复我,我再帮你解答!


土木匠人

不请自来。

首先不知道你的二建证书考取的过程中是自己自费还是企业出资,如果企业出资,一般要跟你有书面或者口头协议,约定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或者楼主为企业应尽的义务。如果选择离职,需要支付企业的出资额。如果是自费考取的二建证书,企业无权扣留证书。

解决办法

1.首先让公司知道并且明确其恶意扣押离职人员证书是违法行为,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职工的押金和证件,其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当地劳动部门或着法律部门协助解决(跟企业没有签订其他协议)。最好去劳动仲裁部门搞个投诉,这也是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证件的辅证。

2.如果实在无法取回,可以采用变通的方法,到发证机构申请补办,同时将原来的证件注销。注销原因可以添枝加叶,要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 ,比如说已从该企业离职,且企业还欠着工资,企业未按时支付工资导致离职,所以没有给开离职证明,现在的关系很不融洽等等。

3.粘、闹。此举也是无奈之举。经常去管证人员或者老总办公室粘他们,哭诉自己的难处,说一些客套话之类的,每天都要去,一定要去,放下面子,不要不好意思,时间长了他们也会觉得这件事很烦,为了不再自寻烦恼,会把证件还给你。

4.送。此举虽然不提倡,但有时也会柳暗花明。有些企业证件管理都是由专人管理,花个几百大洋给他们弄点土特产,他们会受宠若惊,肯定会在老总面前替你说话,对你要证也是很有帮助的。毕竟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就是靠着后两条要来的。

好了,就说这些,希望能帮到你!(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欢迎评论!)


福气zhf

非请自来勿怪!你说的这种情况不是个例,许多建造师都遇到过这种情况。至于如何处理?我想福建省建设厅公布的这个处理决定应该可以给你些帮助!

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就是跟企业协商,如果协商能解决最好。

对于你说的这种协商不能解决,恶意扣押证件就可以用自己举报自己的办法解决。

但是这种解决办法一定要确认你原来在这个公司工作,是因更换工作单位才需要转出证书。如果不能说明这种情况,就会被认定证书挂靠,这样企业和个人双方都要收到信用扣分登记。

即使是挂靠,如果企业恶意扣押证件,有没有其他办法解决,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最后个人证书可能要停止注册一年!


办公室里的仙人球

一、友好协商(首选)

1.自己去找公司一把手谈谈,毕竟在公司干了三年以上,不看僧面看佛面。记住,不要冲动,注意方式方法。如果当初是企业给你报名,请退还报名、学习费用(也可以多给一点点)。否则,对方索要5000元属于敲诈行为。

2.谈之前,做功课,掌握《劳动法》相关规定、《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假如,您有新工作,社保冲突,告诉对方,无法使用您的证书接项目。如果真用你证书接项目了,你去建委一告一个准。并且,离职既成事实,是对方不同意转注,对方全责。

3.谈时候,最好做录音(万不得已),最好趁老板心情好的时候谈。

友好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如果闹的不愉快,请往下看:

二、劳动仲裁

这个需要时间,你描述不愿意采取这个方法,不过,到了万不得已可以一试。

三、法院起诉

这个也浪费时间,你应该也不愿意走到这一步。

四、找一个律师朋友和你一起去谈,让对方知道你的厉害。

五、打市长热线电话投诉。

六、劳动部门先投诉,打市长热线投诉,找律师合并运用。让对方知道,你有的是时间。

相信,通过以上一种方法和多种方法综合运用,对方一定还你证书,同意转注。

毕竟,都在建筑市场混,低头不见抬头见,说不定,哪天对方“求”你办事。“识时务者为俊杰”!哈哈😄

——END——

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遇建美宅

你的问题不难解决,先把几个关键点理清楚:

一,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再续签,那么,这份到期的劳动合同你应该有吧(合同签订后,个人持有一份),这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证据。按合同法,劳动关系已自动解除,干嘛还要开解聘证明?


二,你单位称,须邀费5000元方可配合你变更注册,依据是什么?你当初报考及注册时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协议?或者单位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什么都没有,你完全可以不理会这个。

三,单位扣证不给,此举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解决办法:

A,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你带着到期的劳动合同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请求解决,他们不会明目张胆的不作为,应该受理的。他们出面解决,问题就简单了。如有了新单位,直接申请变更注册;否则,先注销注册,待具备条件后再重新申请注册。


B,你手头上没有原劳动合同(这是你个人疏忽大意了),单位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打官腔不愿意出面协调,那就要求助于劳动仲裁了,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然后,按A方法办理新单位注册。


老国写实

1、当时考证的时候是个人出钱,还是公司出钱。如是公司出钱当时有没有协议,有协议按协议,没协议就商量,该退返费用就退返。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2、个人出钱的否可以到网上下载你的建造师注册情况,同时提供你未收到工资的相关证明(银行流水之类)到劳动局举报公司,说公司不按时支付工资。由于你的证书注册在公司,企业没有可能证明你不是他的员工,所以在劳动局的压力下只能付款给你;同时你还可以利用劳动法,说公司不按时支付报酬,要求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劳动局对这个是支持的,且在劳动局监管的情况下,不可能不将你的证书给你办转出,且还要在限定时间内。

3、也可以通过找熟人关系,去和老总商量,没必要因为一本证书,搞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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