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撞”和“追撞”大有不同,關鍵時刻能省一大筆錢!

“追尾”是目前交通事故里較為常見的一種禍端,尤其是對於一些新手司機而言,緊急情況下反應不及時或慌亂中誤操都有可能引發追尾事件。而追尾又可分為雙車追尾與多車追尾,且在多車追尾中,甚至還有一些小細節是很多小白所不知道的。

“推撞”和“追撞”大有不同,關鍵時刻能省一大筆錢!

比如,許多人遭遇追尾的時候,由於經驗不足、無法完整描述事件經過,只能依循交警的問題回答出事情的發生與結果。但如果懂得一些相關常識,是可以在筆錄過程中多加保護個人權益的;反之,要是不懂,則有吃啞巴虧的可能性。所以,今天大師就帶大家瞭解下,什麼是推撞,什麼是追撞?

“推撞”和“追撞”大有不同,關鍵時刻能省一大筆錢!

推撞的定義是,我車處於靜止狀態下,遭受後方車輛撞擊,從而向前撞擊前車。在這樣的原則之下,保險理賠的規定則是由最後撞擊車輛負責賠償。也就是說,不論我方自身或者我的前方車輛,所有受到的前後損傷,皆由最初撞擊之車負責。

然後,追撞的定義則是,我車處於行駛狀態下,因後方車輛撞擊而產生的慣性且煞車不及時,撞到前方車輛。這樣的原則之下,最初方撞擊之車的保險公司則只需理賠直接撞擊的部分,若是前方連續多部車輛向前撞擊,多由後車賠償前車。

“推撞”和“追撞”大有不同,關鍵時刻能省一大筆錢!

也就是說,我們在行駛過程遭受撞擊後、若剎不住車再向前撞擊前方車輛,我們還要負責去賠償前方車輛之損傷……假設是輛平民車還好,但如果前面是輛百萬豪車……另外,由於現場鑑定之結果不同,也同樣有可能會判定“車主本身亦未保持與前車之安全距離”,在這種情況之下保險公司有可能會拒絕理賠前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1項: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超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

“推撞”和“追撞”大有不同,關鍵時刻能省一大筆錢!

所以如果發生了多車相撞,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是屬於推撞還是追撞,如是推撞,在做筆錄時務必要強調我方車速為0,而且在交警填寫紀錄時,一定要自行去檢查清楚他寫的是不是“推撞”,因為一旦紀錄內容寫的是“追撞”,那麼事後再做解釋就已經為時已晚也。

當然了,推撞的事故一般是不會發生在快速路、高速公路這類不太有機會靜止的路段的(塞車與休息站例外);所以在這類地點發生車禍,就不用刻意去形容自己是推撞了,畢竟你也不太可能真的靜止不動……

但是像市內紅綠燈等地就會經常有發生了,如果有一天我們真的於停紅綠燈時遭受後方撞擊,在做筆錄時則可以這樣說的:“我方車輛已煞車,處於靜止狀態,遭受後方車輛‘推撞’,進而使得我的車撞到了前方車輛…….”

“推撞”和“追撞”大有不同,關鍵時刻能省一大筆錢!

不同的事故紀錄在於車禍理賠、保險出險上有著很大的差異,僅僅差一個字卻是天差地別;也希望各位車友謹記在心,當然大師是希望一輩子都不要用到這個點,而真要用到時能保障自己不吃悶虧就行。最後大師在這邊還是建議每一位老司機們,日常駕駛就應保持適當行車距離,避免任何推撞與追撞發生的可能,這才是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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