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魅力都體現在哪裡?

一個人的魅力都體現在哪裡?

社會屬性決定,人無法完全獨立。所以會不自覺和主動地建立參照物,儘量融入可理解的生活,以此作為精神寄託,局部轉移意識從而獲得另一種模式的深刻代入感。這就是魅力的根據和來源,被強烈需求,具有滿足效應,能掩蓋和轉移不理想情緒,假設出超越現實的生活情景,而載體通常又可見並且有個性,共鳴因此長期存在,還不斷變化。

以上為輸入過程,是旁觀者參與現實的途徑,不是魅力主要構成所在。魅力能夠創造,也有天生賦予的部分,還和不同個體自我的適應程度和期待形式相關。不過,魅力的呈現總會重疊,但凡具視覺吸引的內容都是得到大部分承認,條件是需要群體討論,區別只在於理解和本能意願。世界永遠都充斥著魅力,個體從中選擇,製造樂趣,有資本的話還會成為其中的批發商。

那麼,魅力到底都怎麼體現呢?尤其作為個體,升級到品牌層次,就會擴散效應,組織魅力。這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而且群體質變並不平衡,但只要短期內成功就會獲得趨勢。首先,魅力會是那些很直接的視覺衝擊和精神感受,比如高顏值,會活躍荷爾蒙,跟隨人性,於是永遠會是主流。如果誰長得好看或可愛,她就會得到更多被禮貌對待的機會。魅力最原始的反應就是這樣,契合本能,由生存規則引起,根本不需要解釋理由。

但是,魅力又不僅這樣膚淺。作為人和外界交流的特殊方式,所包含的內容非常豐富。魅力更多的狀態在於深層次心理針對性積極變化,即便受到相對錶面的影響,同樣也會有更高級別的互動。魅力一經接觸總會給參與者提供出比實際還要具體和複雜的收穫,並讓其不自覺地生成不少偏差意識來,喜歡片面掩蓋不利於人設的弱項:粉絲們不厭其煩地為偶像找藉口或者無視被公認為醜聞的黑點,就是這個道理。

魅力比較常見的一種理解是好感。好感講究眼緣,廣義上“一見鍾情”,也有“日久見人心”的情況。可以看出,魅力有時跟資本無關,僅靠感覺隨機確定,而且經歷會影響當初的判斷。魅力的對象數量不限,極端或許只有一人,就是自戀。一般來說,魅力的關係會發生不同個體之間,單方面獲得快感,受到刺激用不著太深刻,程度深只要想象都能引發一系列後續強烈反應。

理論上,每個人都能擁有魅力屬性。畢竟,魅力的本質就是與眾不同。而人不存在重複。這種效應會匹配技能,程度可以不到頂尖,達成最好,但只要小範圍內能創造獨特,讓別人感覺新鮮,就會成為魅力。魅力有什麼作用呢?終極當然前途無限,可是普通生活又怎樣呢?增長自信、促進交際、提升體驗……魅力能帶來太多能量。但這些都可遇不可求,我們主要為了魅力的本質:一個更好的自己。

然而沒有魅力呢?也很正常,生活從來不用主動追求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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