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提莫“會計門”大翻盤,聲稱:會把禮物退回

據報道,某地產公司的一名普通會計王某,實際的月收入只有2500元,卻在網上瘋狂迷戀上了直播打賞,為了滿足虛榮心,他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以“富二代”的形象在某平臺對各大主播進行打賞。其中打賞給鬥魚熱門主播馮某的禮物價值160萬元,給其他主播禮物770萬元,累計打賞930萬元。近日,法院當庭作出宣判:被告人王某犯職務侵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責令被告人退還所有侵佔被害公司的款項。

在一些美女主播看來,“打賞”就是自己的合法收入。在網絡直播平臺上,她們或表演才藝,或與觀眾交流互動,粉絲的打賞,其實是對自己勞動的褒獎,也是個人價值的直接體現。更何況,打賞並沒有貼標籤,誰又知道,粉絲的打賞是“違法所得”呢?既然自己“矇在鼓裡”,就不應該受到連累。
馮提莫“會計門”大翻盤,聲稱:會把禮物退回

合法的收入,固然要受到法律的保護。通常來看,粉絲給主播的“打賞”,類似於民法上的贈與,主播再根據與平臺的協議,按照一定的比例,對這些“所得”進行分配,這也屬於《合同法》所允許的範圍。但是,“打賞”錢款也應“來路正當”。根據《民法總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既然“錢物”來路不正,“打賞”合法性也就深受質疑。

馮提莫“會計門”大翻盤,聲稱:會把禮物退回

在這次央視報道的新聞中,“會計門”有了最新的進展;一位公安在接受採訪時被問及鉅額的160萬禮物是否合法,公安這樣回答:“因為該女主播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收禮物的,所以算合法收入,不會強制要求退還。除非主播主動歸還”。

馮提莫因為“會計門”被引發熱議,可事實上這件事早在一年前就已經上演過了,如今不過是出了新番。在馮提莫的成長史中,鮮少有緋聞,唯一最讓人矚目的當屬會計門事件。當年在某直播平臺中馮提莫打賞數量排第一,第二的土豪粉絲忽然間被曝出挪用930萬打賞女主播,被原單位所狀告,獲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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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承認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實,並表示自己這一年多以來,在“鬥魚”“熊貓”等直播平臺都砸了不少錢,其中光打賞某馮姓女主播就花了160萬元。當時就有不少網友深扒,表示這名“馮姓女主播”很有可能就是鬥魚的知名主播馮提莫。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與王某發展成男女關係的主播是打120的餘某,當時涉及此事的馮提莫其實是躺槍。
馮提莫“會計門”大翻盤,聲稱:會把禮物退回

對此,馮提莫曾回應稱清者自清,還告誡粉絲不要像新聞中會計一樣無腦的送錢,最後言之鑿鑿的表示會把禮物錢退回,然而這位會計表示拿不回貢獻的禮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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