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建立完善“三农”资金投入机制 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湘潭市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一号文件”任务要求,逐步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三农”资金投入格局,以多渠道“输血”助力乡村振兴“造血”。

湘潭市财政:建立完善“三农”资金投入机制 助力乡村振兴

倾斜财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建立预算足额保障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原则,2018年,湘潭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三农”资金4.15亿元,按进度予以拨付。二是构建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不断补齐“三农”发展短板。从今年起,市本级每年对“三农”的财政投入保持10%的增长比例。与此同时,按照全年土地出让收益的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全年预计可新增资金9000万元投入“三农”领域。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1—5月,争取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水利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园区、环境保护等国省涉农项目资金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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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

坚持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出发点,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注入农业发展基金,重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专项10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聚集发展;引导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三农”的力度,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2018年,计划整合4000万元支持全市十大现代农业示范园发展,整合安排资金3000万元推进十大特色小镇建设。三是建立“信贷+担保+保险”支持体系。推进“农信担”服务网络向市、县基层延伸,重点解决农户、养殖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创新农业保险机制,扩大农业保险品种覆盖面,创新开展土地流转保险试点,2018年,预计安排省、市农业保险补贴资金942万元。四是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五是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推进农业企业融资平台建设,筛选农口系统经营性资产注入市级平台公司,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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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加大薄弱环节保障力度

一是助推精准扶贫确保精准脱贫。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支持,到2020年,每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500万元,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是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安排资金6421.95万元,进一步提升农村最低生活补助、基本养老、农村医疗以及文化教育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136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特困户建房;安排上级资金902万元,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安排资金3050万元,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全面提升水利设施综合效能;拨付资金4000万元,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农村电网。四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2018年将共计投入资金1000万元,重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推动乡村绿色发展。五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安排土地流转专项资金500万元,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实施办法,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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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资金运行。严格实行专账和专人管理,推行国库直接支付和政府采购,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二是严格项目管理。广泛运用项目公示、招投标、投资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建设和实施管理。三是开展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责任追究、资金分配、项目立项挂钩,开展涉农资金整治行动与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高效。四是建立资金分配决策机制。在涉农资金分配过程中,实行竞争优选机制,推行因素法、备案制,对符合条件的优选项目,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不断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湘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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