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打擊酒駕醉駕毒駕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持續保持嚴管嚴查嚴處 態勢,全力預防減少酒駕醉駕毒駕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穩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高速交警四支隊四大隊按照上級安排部署,在轄區高速集中開展第二波次酒駕醉駕毒駕週末夜查統一行動,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2018年6月2日,高速交警四支隊四大隊民警在運城西收費站開展夜查整治行動,期間查獲一起實習期內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距離初次領取駕駛證的時間還不到一年,還未“捂熱”的駕駛證就這麼跟司機說再見了!
當天晚上9時40分許,民警在運城西收費站在對朱某駕駛的晉M號牌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朱某車廂內有酒味,民警迅速要求其下車接受酒精檢測,經多次檢測確定駕駛員朱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2mg/100ml,確認其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據駕駛員朱某交代,自己中午和朋友兩個人喝了一瓶白酒,以為過幾個小時就沒事了,應該可以開車了,就晚上開車準備去運城,沒想到檢測出來自己還是酒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對其予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六個月的處罰,經進一步查詢,朱某的駕駛證於今年4月份取得,目前仍屬於實習期而酒駕的行為則意味著他面臨駕駛證將被註銷,需要重新報名考試。聞聽此言,朱某直言不該抱僥倖心理,這一瓶白酒的代價太高了。
高速交警提示:酒後駕駛機動車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害人害己。一些人飲酒後很長時間體內的酒精仍然無法完全散去,對駕駛仍會有不小的影響,這種情況下開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建議不要開車上路,更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費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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