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已经居住多年了,农村土地确权会怎么办?

羊角29

“城市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已经居住多年,农村土地确权时,该怎么办?”不知道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让你因为自己是城市户口,但还是获得了农村宅基地,但是,只能说,你所获得的农村宅基地,如果按照现行国家管理农村土地政策来看的话,你是没有任何权益的,因为你不是农村户口,自然就不具备农村户籍所能享有的相关土地权益;所以,在面临土地确权时,你可能根本无法完成确权工作;

但是鉴于历史原因等种种情况,国家的相关法律还是考虑到了这类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在1982年以前,即国家颁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合法取得或合法得到占有的宅基地,其使用面积在《条例》颁布后,没有扩大的,可以按照实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所以说,当初你买宅基地的时间点很重要,直接关系到你是否能完成确权;当然,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建议你去询问当地国土资源局,以确保自身利益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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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农帮


城市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居住多年怎么处理?

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人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建房屋的产权,本村集体以外的人员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存在着城市户口等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情况,在2013年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后,这种现象导致许多农村地区确权时出现纠纷。

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中出现的种种问题,2014年国土资源部等五个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里面规定了两种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使用宅基地的情况。

一、政府统一实施的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移民安置等农民异地使用宅基地建房的,应该予以确权登记,但为了防止建新不拆旧,必须将原有宅基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后才可以办理新的登记手续。

二、涉及两个时间点,在1982年之前国家颁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户口和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者是合法得到房屋而占有的宅基地,所使用的面积在该《条例》颁布后没有扩大的,可以按实际面积确权登记。

在1982年该《条例》实施后至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之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户口和华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或者是合法得到房屋而占有的宅基地,按照批准的面积予以确权,超出的部分不予确权,但会在登记权属证书上注明。

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规定,城镇户口的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房屋,也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设房屋,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和使用的农村土地和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这位城市户口的朋友对照以上两个时间点,看自己所购买的宅基地到底符合哪种情况,如果是1999年之后购买的宅基地建造的房屋,恐怕就会麻烦了,按照规定,这次土地确权是不会记到你的名下的,最好的处理办法就将这套房子卖给本村村民。



秋语流枫

问题:城市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居住多年怎么处理?

随着城市生活的拥挤、喧嚣、PM2.5等负面影响,很多人转而在农村购置房屋,那么这些在农村购置房屋的拥有城市户口的人他们的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镇户口是不能够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的,认定转让行为无效:一是转让给城镇居民户口的;二是法人及其他组织购买的;三是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四是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转让的;五是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同时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进行转让,必须和农村房屋一起转让才行。

那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宅基地建房并居住多年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首先在法律层面,当初买卖双方因为签订的合同违背了《土地管理法》法律规定,因此合同无效,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卖方支付买方建房的合理花费,但由于居住多年,这个难度比较大;其次,可以将该房屋转让给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己得到一部分资金;

再次,想办法将自己的户口转为农业户口,使自己对在房屋及宅基地的使用权合法化,但也比较困难,除非你很神通广大,不然也是希望渺茫。最后,提醒大家,对于城镇户口购买农村房屋已经要注意,这是法律和政策上都面临风险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有可能让自己卷入以后的纠纷中。


洞察三农万象

城市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已经居住多年,农村确权怎么办?


对于你这种情况很多,原因也是五花八门,但是,你现在所拥有的宅基地,如果按照我们现行农村土地政策,你是没有任何权限的。

列入: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镇户口是不能够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的。同时,该法还明确规定,有以下五中情形的,认定转让行为无效:


(1)是转让给城镇居民户口的;

(2)是法人及其他组织购买的;

(3)是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是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转让的。

(5)是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

从以上国家政策来看第一条你就中标。因为你不是农村户口,自然就不具备农村户口所享受的待遇福利政策,所以,当农村土地确权时,你可能无法确权。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在1982年以前,即国家颁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合法取得或合法得到占有的宅基地,其使用面积在《条例》颁布后,没有扩大的,可以按照实际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这主要看你购买房屋的时间问题,这直接关系到能不能确权的问题。如果你的问题比较复杂,为了确保自身利益,你可以去当地国土资源局,咨询一下。


新农村二代



从你的问题中还不能了解你所说的居住多年到底是多少年,这个对于你的房屋和宅基地能不能确权非常重要,因为这牵扯到一些政策法规实施的时间节点,时间节点之前就可以正常确权颁证,超过了就属于违法了。

我们所说的第一个时间节点是1982年,这一年,国家颁布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提出购买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必须得到审批,在此之前,对城镇户口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没有明确审批规定。



第二个时间节点是1999年,这一年,国家修订《土地管理法》,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规定城镇户口居民不准购买农村房屋,也不准购买农村宅基地。

我们知道,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只要来源合法、拥有合法,那就必须确权到户。其实在城镇户口居民农村购买房产和宅基地的确权问题,政策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大致如下:



如果你的宅基地是1982年以前通过购买取得的,那就可以确权颁证;如果是1982年至1999年之间取得的,那就要按照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如果你是1999年之后购买取得的,那就是非法购买了,这是严厉禁止的,当然是不能确权的。

(国土人说土地、话三农。解析土地政策法规,追踪最新三农动态,解疑土地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敬请关注“土地观察员”,欢迎私信交流!)


土地观察员



农村宅基地确权正在进行当中,这类情况的处理结果我的认为是:房子归你,地要收回集体,并追究卖方的责任。

理由如下:

一、众所周知,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买卖、置换只能在本村集体之内进行。

在本题中,当事人已经违反了《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的原则,他不属于本村的村民,具有城市户口,享受了城市居民待遇,还要肥上加肥,所以在宅基地确权中不可以和其他村民同等而视之,应该收回其占有的宅基地面积和权属,由村集体统一支配管理。

二、虽然“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但是,由于其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主体事实与此原则不符合;所以,房子归他本人,而地则不能随房确权给他。

过去,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和一些村集体管理的不善,导致了农村宅基地划定和使用的混乱;就如本问题中所述的“城镇户口无证购买村宅基地并进行建房居住多年无人管理”的乱象。

在本次确权中,如果不予以纠正,不坚持《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让这部分人蒙混过关,得到了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对农村的“一户一宅”制度势必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破坏,影响到农村的人居环境管理、有限土地的保护和人们之间的和谐稳定。



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有效保护我国农村土地合理开发使用的前提保障。

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永远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自家的耕地和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在本村集体之内,农户之间因自身发展的原因,确实需要购买和置换对方宅基地或耕地的,可以依法、依规进行,并报村集体登记备案。

而在本问题中的这一宗宅基地,是非法无证购买所得,他本人既不是农村户口,更不是本村村民,他为何能买到这宗地,并建房居住多年无人管?相关部门必须严格追究其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收回村集体土地,维护好我国农村土地开发使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让大家共同遵循,共创农村人居环境的和谐、美丽!


金水农家

城市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已经居住多年了,农村土地确权会怎么办?

是城市户口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那你肯定原籍就在农村。因农转非成为城市户口,或者是考上大学,户口被转到城市,国家分配了工作在城市生活。经济富裕了,有钱想在回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退休回来在农村养老,这是很多从农村到城市人的想法,有句徐话说,叶落归根吗!毕竟是出生在农村,没错,这只是个人的想法。

可国家政策有规定,在1982年之前国家颁发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99年前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之前。非农业城市户口居民,合法取得宅基地,或者合法得到房屋而占有的宅基地,按照批准面积予以确权。超出部分不予确权,但会在登记权证书上注明。

但在1999年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房买地通知。有明确的规定,城镇户口居民不能购买农村房屋,也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建设房屋。同时,该法还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的,认定转让无效。一,是转让给城镇户口的,二,是非本村的人员不得转让,三,是转让人未经组织批准的,四,是受让人已经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五,是违法人及其他组织购买的。以上这五点转让都是无效的。


城市户口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还是通过转让的房子,请仔细对照下时间和相关规定。是否违反了条例,如果在19999年之前购买的是可以确权。后面就难办了,只能通过一个村的成员进行转让。或者你只要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常年又在农村生活,是可以提出申请,回到农村,这也是个办法。只要想要就有一定的办法。


赵姐说农

城市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居住多年怎么处理?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监管越来越大越严,2004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农村住宅。



城镇户口在农村无证购买宅基地建房,并且已经居住多年,已经形成占地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经该村村集体同意,并出具证明进行公告没有异议的,是可以依法办理土地登记,但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标注上该"权利人非本村农民集体成员”,证明房屋的所有权是你的,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你是没有的,房屋自然灭失以及拆除旧房后不可以翻建,村委会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八戒666

城市户口在农村无钲购买宅基地建房屋居住多年怎么处理。

虽然宅基地要归于集体,但建立的房子却是你的私有产物,任何人不能随便动拆,直到房屋自然消失。在这期间,你可以向当地政府进确权,也保证你的私有产物可以自由变卖转手。假如一些必要工程需要动迁你的房屋时,同样必须给你相应的补助。


但是,你永远办不了房产证,除非你有办法把你或你的后代转成农村户口,这是很难的。否则你就不能翻修重建,一旦房屋倒塌消失,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那时你就得不偿失。

另外,假如宅基地卖方要收回宅基地,你必须退回,即使你们签有合同也是无效的。因为你首先是非法购买宅基地,法律是不会支持你的。虽对你的房屋有一定补偿,但决不合你意。

所以奉劝你趋国土局没查你之前,急时处理。卖给当地村民,让你的非法拥有变成当地村民的合法居住。当然买方人同样要去办房产证才能合法。


乡村老农民

您好,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主要看您是在什么时候建的房。如果是2008年之前兴建,并且没有被认定违建,那么可以争取确权。如果是2008年以后,建房,那么就是违建,是无法确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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