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法院“雷霆”亮剑 攻克执行难

绥芬河市法院“雷霆”亮剑 攻克执行难

绥芬河市法院“雷霆”亮剑 攻克执行难

近日,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出击,成功强制执行一起“老赖”拖欠购房款197万元案件。

2014年4月22日,申请执行人绥芬河市某某投资公司向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张某偿还商品房购房款1977928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员王俊东、张宏伟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张某银行存款95万元,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并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解除其被执行人张某被查封的两处商服,让张某在银行贷款再偿还剩余购房款1027928元。

随后的一年多时间,被执行人张某一直未按承诺履行给付义务。后经执行员王俊东、张宏伟调查取证被行人在绥芬河某银行取得贷款98万,但未偿还本案剩余购房款。

“雷霆行动”执行活动中,执行员王俊东、张宏伟主动出击,准备将张某的拒执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以拒执罪立案处理。鉴于执行压力和失信给被执行人带来的影响,被行人张某主动同申请执行人和解,并自动履行给付剩余购房款220828元,长达4年的执行积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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