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军事法庭之: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军事法庭,是国家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

国际上,针对战争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和惩处的专门司法机构就是国际军事法庭。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上主要的军事法庭有:

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国际军事法庭之: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也称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简称卢旺达刑庭。

1994年4月7日开始的卢旺达大屠杀,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造成80万-100万人的死亡,一半多的图西族人口被灭绝;
国际军事法庭之: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针对这种发生在卢旺达及其邻国附近的种族灭绝和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1994年11月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955号决议建立卢旺达刑庭,对这些行为负有责任的卢旺达公民进行审判。

1995年,卢旺达刑庭在坦桑尼亚阿鲁沙正式成立

其组织机构由分庭、检察官办公室和书记官处组成;

设三个审判庭和一个上诉庭,由16名常任法官和最多(同一时期内)9名审案法官组成。检察官办公室由检查官领导,负责案件的调查和起诉。
国际军事法庭之: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卢旺达刑庭审判的罪行包括:

灭绝种族罪、

危害人类罪、

严重违反

1949年日内瓦公约共同第三条的行为、严重违反日内瓦公约第二附如议定书的行为;卢旺达刑庭起诉和审判的两类犯罪嫌疑人是:

1、在194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于产卢旺达境内实施灭绝种族及其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人,其中包括非卢旺达的国民;

2、同一时期与卢旺达邻国境内实施此类罪行的卢旺达人卢旺达刑庭审判的对象包括卢旺达前总理坎班达、14名前政府部长和其他高级军事将领和地方官员。

截至2004年年底,卢旺达刑庭审理的案件共涉及48名被告

它的设立有力地遏制了卢旺达地区形势的恶化,促进了这一地区的和平和民族和解。在证人保护、羁押设施以及对辩护律师的管理等方面卢旺达刑庭也为国际刑事法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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