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范冰冰状告大V侵犯名誉权,索赔50万元一事?

读剧慧眼

大明星范冰冰状告网络大V的事件,我认为范冰冰做得并无过错,而且像这样的维权行为更应该值得鼓励。明星虽然是公众人物,但名誉权和肖像权也应该得到重视。得到保护。(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

2018年3月11日,肖木森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博文宣称:“范冰冰私生子真容曝光罕见喂奶照外泄,爸爸是洪金宝”……,肖木森所发布的消息传播范围十分广泛,范冰冰认为,其内容毫无事实依据,系人身攻击和公然诽谤,构成对范冰冰名誉权的严重侵犯,应承担法律后果。

这件事可以这么看待:站在范冰冰的角度范冰冰,作为娱乐一线明星,其背后拥有巨大的商业价值,这样的不实言论造谣,会对范冰冰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对于索要赔偿金额的数量上,也是合理的,并不算高。范冰冰这一路走来,维护自身名誉还是应当的,即使我们普通人也是如此。

站在网络大V角度,如果这文章确实是这位网络大V所发,那他得拿出相应的证据,不然就是诽谤。

现在是一个自媒体流量时代,每一个人都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这也告诫了广大的媒体从业者,不能因利益驱使造谣不实言论,没有根据的东西不可乱写、乱发,对于自己写的东西更应负责任。同时,全民要学会普法!

虽然笔者还无法通过依据判断事情的真伪,但还是希望等待法院的裁决,就如同样期待天价酬劳、阴阳合同和偷税漏税也会有结果一样。



文\\L


捕鱼小分队

没事说是,全当练写字。如惹恼看官,在下先陪不是。

这几天关心小崔的人,已经感觉到一些异样了吧?违法乱纪的事没下文了,乱七八糟的花边和恶心、狗血的事却层出不穷了,是什么问题呢?质疑难免,愤怒情有可原,幸灾乐祸者也有之,都是每个人的权利,我想这么大的舆情,又是那么敏感的法律问题,不会没人问的,相信执法部门,相信国家!或者说我们除了付出我们爱国的热情又能怎么样呢?总不能去替天行道吧?!权当给小崔勇敢行动的一点民间舆论支撑吧。当然这些奇怪事情的发生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有些人的精心策划起作用了,也许是媒体被怎么了(过去明星出来违法违规这样的热点,媒体是铺天盖地,甚至都不惜捕风捉影也要炒,可这次有鼻子有眼了,反倒安静了许多,也许真的是小崔说的事太大、涉及太多了吧?),但不管是什么,我们这些老百姓呼吁国家打击娱乐圈的违法现象,呼喊净化文化市场总归是正能量,也是民意的真实体现,说明国人并没有麻木,只要不直接攻击谁的人身都没有什么可怕的。而真正慌乱和害怕的是那些做了亏心事的人。

最后这个贴的主题是要回答的,怎么看?有没有人看不重要,认真回答很要紧:

第一,那个大v是什么人,肯定知道的人不多,如果没有事实就非议别人肯定不对,真正的大v绝不会胡扯八道的,乱来的鸟V也不值得关注,再说了,管人家家事干嘛!多干点监督社会名人道德和社会责任方面的事,不是要有意义的多吗,也配的上那个大v的标识啊;

第二,范同志起诉是她的法律权利,无论是何动机都无可厚非!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起诉的人,起诉的诉求未必是结论和事实真相,法院的判决才是重点,炒作一个诉讼的起点有些没必要,那个法院的文书的公布,其实说明了很多故事,无关的人肯定看不到的吧?公布一个法院再平常不过的传票,意义何在呢?这是每个老百姓都有的权利,不值得炫耀。如果真的有其他动机或者是危机公关的策略,发这个消息有利有弊,就如前些日子有网友的评论,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画蛇添足其实是极其愚蠢的事,很多网友已经点亮了这点;

第三,用一句话说个故事吧,三国:周瑜打黄盖!有没有可能呢?你们说呢?如果混战没有发生,这场戏就一点意思没有了。拭目以待吧!


楚天144542405

本来还想借住《手机2》吐槽一下范冰冰的,没想到这位网络大V更可恨。诉讼这事儿范冰冰可谓轻车熟路,无论输赢对错,都在合情合法的范围内。那么是不是在《手机2》事件的巨大压力的背景下,范冰冰才起诉了某大v自媒体呢?下图:为事件回顾。

围绕着《手机2》合同问题,范冰冰可谓已是焦头乱额,这时候选择诉讼?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是不是在华谊兄弟与《手机2》的负面新闻影响下,范冰冰的各种花边新闻又层出不穷,一时间也无法判断真假之时。这时候才选择诉讼网络大V呢?但实际上笔者注意到,这起民事诉讼与《手机2》还真的没关系,因为起诉时间是5月8日,这时间段还没发生任何事情。

笔者查阅了肖木森的微博,确实这位博主说话的方式让人难以捉摸。

到底他要表达什么?6月13日肖木森以旁观者的角度,一连三条微博彻底把笔者看蒙圈了。第一条他称自己“肖木森”,第二条称自己“萧某”,第三天条称自己“姓张”?这那个才是真的?咱也算是网络大V啊,说话靠点谱不好吗?咱支持崔永元没错,但得说实话啊?看截图。



顿时笔者对这位所谓的大v全无好感,笔者并不喜欢范冰冰,但一码归一码,相比之下更讨厌这位大V。可见平时这位大v说话绝对不靠谱。我们支持崔永元是因为他有正义感,但你的发言笔者不敢苟同,也不知所云。难怪范冰冰都告你。最后送这位大v俩字“活该”。


明辨是非123

这事我认为范冰冰做得并无过错,而且像这样的维权行为更应该值得鼓励

而且范冰冰维权的方式合法正当,值得被推崇鼓励。这也告诫了广大的媒体从业者,不能因利益驱使造谣不实言论,作为一个媒体传播者,更应该传播真实有效的东西,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根据我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合法权益。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不论是平民还是公众人物,都是享有名誉权的,并享有维护自己名誉权的权力。



(我是谈笑八卦,欢迎大家评论说出自己的观点,一起探讨交流)


谈笑八卦

呵呵,典型的【围魏救赵】计策嘛!——为什么不起诉崔永元的“4天6000万”,却偏偏起诉起诉一个3月份的“小V”(相对于崔永元来说,肖木森只能算一个小V而已)!——目的:转移群众注意力嘛!——不然,你起诉崔永元,试试!

据了解:范冰冰同时起诉了河北黄冈一张姓网民【见截图2】

同时,范雇佣的水军也不少嘛!

感谢“夺命书生26”网友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肖木森【o我说我评o 6月14日 14:46 微博称:【范冰冰就“私生子”传言向大V肖某索赔50万,肖某:国际巨星怎么跟我一个小V较劲】近日,湖北一微博大V肖某@o我说我评o 发布“范冰冰私生子”一文,之后他收到法院传票,原告@范冰冰 称自己名誉权受到严重侵犯,要求索赔50万。6月14日,肖某现身回应称自己会积极应诉,但范冰冰作为国际巨星,跟自己较这么大的劲,心里感到不舒服。


【截图2】范冰冰起诉黄冈一市民,索赔50余万!没看错!就是明星范冰冰!黄冈一男子 竟然被影视明星范冰冰起诉了??近日,家住黄冈市的一张姓居民收到了一份法院传票令他没想到的是原告竟然是影视明星范冰冰而起诉原因竟是因为他在其微博上发表不实言论对范冰冰造成了诽谤,于是他被判定侵犯其名誉权,并索赔50余万元。


十星科技

首先看到这件事,我还是有点震惊,关于范的新闻,近期确实有点多了。不过,这条更有意思,是大明星状告网络大V的事件。

这件事可以这么看待:

站在范冰冰的角度



对于范来说,她是一名大明星,她是靠名誉吃饭。当她在网络上看到这篇文章时,作为当事人肯定是很生气的,有人写一些诽谤、侮辱她名声的东西,她确实有维护自己名誉和声望的权利。



范这一路走来,确实也传过一些绯闻,不过都被她依依否认。她能成为今天的“范爷”,确实花了很多努力,作为一名明星维护自身名誉还是应当的,即使我们普通人也是如此。

站在网络大V角度

如果这文章确实是这位网络大V所发,那他得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此事是真的。不然就是诽谤,侵犯其名誉权,也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这位博主说,他当时就懵了,他也是微博转发过来的,之后也在后台删除了这则微博。如果他是转发的,那他是不是也挺冤的,难道转发下也要承担如此重责吗?不过,范的这个传闻感觉很早以前就有传过,为何只是今年3月份才发,表示有些疑惑。

总之,对于这件事还得看其中的情节是如何,到底是不是这位被告的网络大V发的。而有些网友也表示范在转移话题。不管怎样,还是给大家做了一堂功课,没有根据的东西不可乱写、乱发,对于自己写的东西更应负责任。


娱乐小练儿

(法院传票)

作为自媒体或者网络大V,不传谣不信谣是基本的要求,作者要对自己发文的真实性负责。当然如果像小崔一样,拿出实锤的合同等证据就不怕。学学小崔,实话实说真的很重要!方式方法也很重要!

最后,广大吃瓜群众都很关注的,税务局关于偷税漏税的调查结果什么时候能出来?


岁月的格调

任何公民的名誉权都不允许随意践踏。范冰冰作为影视明星,她的名誉权也不能被侵犯。肖某发布的有关范冰冰文章,没有事实根据,都是道听途说或个人想像的,属于恶意侵犯她的名誉权,应承担法律后果。范冰冰,作为娱乐明星,拥有巨大商业价值。肖某侵犯她的名誉权,损害了她的形象,造成经济损失。普通人一般没有商业价值,被侵犯名誉权者得不到较高赔偿。

网络大V,影响大,说话应负责任,涉及他人事件应认真调查。哗众取宠,编瞎话,都不是负责任行为。法院应重罚这些造谣惑众的所谓网络大V。


429方寸世界

这些自媒体早就该脱层皮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我知道很多人不喜欢范冰冰,但一码归一码,随便造谣范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就有些过于恶毒了。

网上传的那些娱乐圈秘事有真有假,网民随意编排的一些恶毒流言非常有市场。



为什么呢?

还不是因为不公,你一个演戏的分分钟百万千万,我一个搬砖的累死累活每天一百块。

你一个流量明星社会地位那么高,那么多钱,科学家们为什么收入那么低?

网民们评判一件事情从来没有理性,都是跟着感性认知走。

我觉得你不对,你就是大恶不赦。

我不是给范冰冰洗地,也没必要给她洗地。

如果查出来偷税漏税,得到应有的处罚,那是法律的胜利。

如果查出来没任何问题,对范冰冰来说,也是输了。因为网民认定你偷税漏税,你就是偷税漏税,没有翻身的余地。

我是支持崔永元爆料的,娱乐圈的龌龊事需要他来揭开盖子。

但我也反对无端的网络暴力,明星也是有家庭的,当某些大V造谣范丞丞是私生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范冰冰的父母有多难受。

就像十五年前的崔永元一样,全国人民都说他就是《手机》里的严守一,那时他的妻子女儿有承担着多么大的压力呢。

网络暴力从来都是非正义的,希望所有事情都能回归理性。




迷影生活

现在这个肖木森的微博昵称为O我说我评O,看了一下他的粉丝为58万,的确可以算一个大V了。咱们先不谈之前范冰冰的事,单纯的拿此事来说,错的肯定是这名大V。因为即使是转发的文章,在没有核实的情况下进行转发,也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范冰冰这次做法并不太妥,虽然起诉对方能解决恢复名誉的问题,但是无疑这种做法则更加扩大的负面的新闻的影响力。况且对方已经是65岁的年龄了,自己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拿公众人物的身份去跟一个个人打官司,即使是赢了官司,对范冰冰来说也得不偿失。


而这件事恰巧是在这种风口浪尖下被爆出了,对于范冰冰本人来说则更为不利。所以,从这件事目前的现状来看,范冰冰则是亏大了!还需要提醒广大网友一点的是,这件事是发生在今年3月份的,也就是说起诉肖木森的时候,崔永元还没有曝光阴阳合同的事。如果早知道会发生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的事,打死范冰冰她也不会起诉对方的。

关于此事,您是如何看待的?欢迎留言评论说说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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