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購基金與退出

一、併購基金(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Fund)

併購基金是專注於目標企業進行併購的基金,其投資方式是通過收購目標企業股權。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然後對其進行重組,並在一定時期內出售。

併購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的關係:

併購基金與退出

私募股權基金的不同成長階段及對應特徵和投資策略如下圖:

併購基金與退出

併購基金的分類

(1)控股型(主流模式)

強調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進而主導運營,整合,重組,使收益最大化。一般繼續僱傭大多數的原始管理團隊,以避免原團隊造成的信用風險。公司派出骨幹力量,監督和協助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2)參股型

提供債權、股權融資方式,協助其他主導併購方完成對目標公司的整合,不取得控制權。

二、併購基金的發展及現狀

併購基金在國外:

併購基金起源於美國,1976年貝爾斯登的三名銀行家成立KKR公司,專門從事併購投資業務,隨著垃圾債券的興起和重量級投行的加入,以KKR為代表的槓桿併購基金嶄露頭角。20世紀80年代,黑石集團,凱雷投資等相繼成立,併購基金髮展為對巨型公司的大規模槓桿併購。20世紀90年代,併購基金改稱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併購基金更加活躍。進入21世紀,2004年開始,基金規模繼續擴大,槓桿率也常達十倍以上。到2008年,次貸危機出現,併購基金陷入低谷。2012年後,各國金融救市政策頻頻出臺,併購基金有所復甦。

併購基金在中國:

併購基金髮展始於2002年,因為20世紀末的國企改革為市場提供大量的收購目標,資本市場法規的完善為併購基金提供了保障。2002年,中信資本和鼎暉投資成立,中國有了真正規範的私募股權併購基金。2003年弘毅投資的成立,標誌本土併購基金崛起。2004年快速發展,到2008年達到頂峰。2008年金融危機,海外資金來源減少,國內發展勢頭減緩。2009年和2010年一系列政策出臺,為併購市場提供大量機會,此後,併購基金在國內進入發展較快的階段。經歷十多年發展,我國併購基金分為以下五個部分:

併購基金與退出

我國併購基金現狀:

在政策層面上,政府鼓勵併購基金等投資機構參與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投資方向多元化,一方面傳統行業產能過剩,具有提高集中度的的要求。另一方面,中國經濟增長模式發生轉變,新興產業成為投資機構重點關注方向。上市公司成為重要參與主體,專業機構和上市公司合作,幫助其在上下游產業鏈尋找併購標的。

併購基金與退出

我國PE併購基金在快速發展,目前仍面臨諸多問題:

(1)控制權難以獲得

我國由於監管審批,產權制度,控制權文化等問題,併購基金很難獲得控制權。因此早些年國企改制中的併購基金需要具有國資背景。

(2)融資渠道狹窄

國內多以自有資金和股權融資。貸款門檻較高,併購管理人對銀行貸款的使用缺乏動力。債權市場上,國內對企業發債條件具有嚴格限制。

(3)退出渠道不暢

我國相對國外的資本市場,仍舊缺乏層次性。主板上市門檻高。創業板,中小板容量較為有限,上市資源稀缺。新三板以及場外交易市場投資門檻高,難以滿足多樣化融資需求。境外上市,由於信息披露達不到要求,以及文化差異,上市後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也增加併購基金退出難度。

三、中美併購基金模式比較

(美國模式)

I併購基金一般從事較為單一的投資業務。如KKR,黑石,凱雷團隊一般只從事大型槓桿併購投資。橡樹,博龍資本只做困境投資。這種做法有利於自身品牌的建設,且保證管理團隊的業務水平和投資決策效率。

II主流模式為控股型併購,獲取標的企業控制權是併購投資的前提。

III控股型併購需要對標的企業進行全方位的經營整合,對併購基金的管理團隊要求較高。

IV國外併購基金的運作通常採用槓桿收購,通過垃圾債券、優先貸款、夾層融資等多樣化的融資工具提高槓杆率,使得投資規模和收益率獲得提升。

(中國模式)

I國內PE併購基金經營理念投資策略相對模糊,由於政策限制和資本市場變化,管理人往往依靠人脈關係和自身經驗對項目投資。

II目前國內的PE市場還相對處於發展階段,因此主要是參股型併購模式。一是為併購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第二種是向標的企業進行適當股權投資,也可聯合其他有整合實力的產業投資者為主導投資者,共同對被併購企業進行股權投資、整合重組。

III併購基金的主要參與者分為券商直投、PE和產業資本三類。券商直投主要圍繞上市公司的需求發掘併購機會。PE主要服務於項目端。產業資本往往圍繞自身上下游產業鏈佈局。

四、併購基金與傳統PE/VC基金在退出時的優勢

1、併購基金在項目源的選擇上

併購基金在項目源上,相比傳統的PE/VC等股權投資基金要有優勢併購基金的產業思維,併購基金具有更加專業的管理團隊,尤其是對投後管理的控制,併購基金管理人在 “募投管退”各階段具有更強的管控能力,增加了可控性從而降低退出風險。

在上市公司+PE或嵌入式併購基金的模式下,PE機構選擇行業集中度較低、價值被低估的企業,聯合上市公司設立併購基金。主要由PE機構利用全國子公司尋找併購標的,並進行控股型收購。二者聯合管理併購標的,為上市公司量身打造併購標的並在約定時間內由上市公司收購。

而傳統的PE/VC基金是項目導向思維,致力於選擇優質項目,更加傾向於財務投資。

2、登錄資本市場方式

併購基金在選擇項目之前,就已為企業量身打造好了登錄資本市場的方式。由於投資方向、退出渠道明確,因此投資週期相對較短。

PE機構事先設計好投資方向和退出渠道:

在傳統併購基金或A股併購基金模式下,一般採用借殼上市或IPO。

在上市公司+PE或嵌入式併購基金的模式下,一般採用資產置入。

在海外併購基金模式下,一般採用借殼上市。

在敵意收購併購基金的模式下,一般從二級市場進入。

傳統VC/PE基金的出發點大多是以IPO方式進行退出,數據顯示2016年度,VC/PE支持的中企在全球上市共計174家,上市數量同比上升1.2%,以上市後20個交易日回報來看,174家VC/PE支持的中企獲得了9.56倍平均賬面回報。雖然IPO可獲得豐厚的回報,但是期限較長,面臨的運營風險和政策風險極大。

3、曲線登錄資本市場

併購退出

IPO退出

退出程序更為簡單,不確定因素小。併購退出在企業的任何發展階段都能實現,雙方在經過協商談判達成一致意見以後即可執行併購,有利於提高基金公司的資本運作效率,減少投資風險。

IPO審核時間長,機會成本高,不確定性風險大,面臨嚴格的財務審查、業績的持續增長壓力。

併購退出只要在併購交易完成後,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價格及退出回報較為明確。

IPO退出則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到了解禁期要面對被投公司上市後的股價波動風險,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夠實現全部退出,增加了退出回報的不確定性。

相對於單個項目的超高回報,整隻基金儘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若基金的投資組合中,某一個項目延期退出將影響整隻基金的收益率,若沒有達成當時與投資者間的協議承諾,後續基金募集等將受到重大影響。

2017年5月27日,證監會發布關於《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減持新規的發佈更增加了IPO退出的難度。

相比IPO直接登錄資本市場,併購基金具有更加靈活的退出方式。

4、政策優勢

併購基金對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化解行業過剩產能,打通企業上下游產業鏈,以及優質資產的整合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國家政策逐步引導併購基金介入資產重組。

2015年10月,證監會發布修訂後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和《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決定》,取消對不構成借殼上市的上市公司重大購買、出售、置換資產行為的審批,進一步助推了併購市場活躍期的到來。

中國的資本市場將不斷完善,增加更多的融資渠道和退出渠道。涉及到地方扶持或者國家政策導向的會有支持。

結語:

事實上,併購基金屬於私募股權投資高級形態,併購的目的也不是為了持有,而是為了退出實現盈利。併購基金的增值和退出對於PE機構來說,既是出發點也是歸宿。退出是PE操作的最後環節,也是最關鍵的環節,作為一個專業投資機構,項目完成投資僅僅是一個開始,必須伴隨著專業的投後管理(包括財務,融資,戰略規劃,商業模式等),其中重中之重就是退出的管理。只有當資金成功撤回時,基金管理人和投資者才能收回本金,實現真正的投資收益。

如果說傳統的PE股權投資基金偏向於財務投資的話,那麼併購基金更多的是戰略投資,因為併購基金在投資企業的時候,除了給企業帶來資本之外,更多的是帶來規範化的運作方式和企業商業模式和價值的發現,企業在接受併購基金的時候,不僅僅只是考慮將企業賣個另外的一個企業,更多的是考慮資本之外的規範化運作模式和商業價值的提升和商業模式的完善,從這個角度講,併購基金除了資本之外的優勢,比如專業方面的優勢,資產上下游的整合優勢等等才是其核心競爭力。

目前可以說中國的併購基金還處於一個起步發展階段,在未來國家政策越來越完善的情況下,併購基金會獲得其應有

的尊重,而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完善,退出渠道的打通,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併購基金必將迎來高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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