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 古城7月1日將實施新《辦法》

6月15日上午,解讀《棗莊市實施〈山東省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辦法》新聞發佈會在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

據瞭解,《棗莊市實施〈山東省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條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今年4月29日正式公佈,並將於7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市制定出臺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實體性政府規章。《辦法》對切實加強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合理利用臺兒莊古城歷史和文化資源,保障臺兒莊古城規範安全運營,發揮地方政府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辦法》的公佈施行將會給古城商家和公眾帶來以下影響:《辦法》堅持“開門立法”,在《辦法》調研起草過程中,擴大了公眾的參與度,通過《辦法》的公佈施行,搭建了臺兒莊古城商家和公眾與臺兒莊古城管委會溝通交流的平臺,提升了臺兒莊古城商家和公眾對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工作的認同感;《辦法》設立義務性、禁止性條款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以及臺兒莊古城內需要同意的有關管理事項辦理要求的具體規定,讓古城商家和公眾一目瞭然,便於實施,這些都是便民高效的具體措施;《辦法》進一步明確臺兒莊古城管委會具體負責臺兒莊古城保護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避免了多頭執法等問題的弊端,提高了監管效能,降低了執法成本,融洽了政商關係,提升了景區品質,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切實促進了臺兒莊古城健康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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