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月收入16000者 個稅每月有望減少1000元

6月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個稅改革:月收入16000者 個稅每月有望減少1000元

這是個稅法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根本性變革。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綜合所得的起徵點將提高到5000元。同時,還將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四項收入綜合納稅之後,大致使用的稅率級次則加以明確。草案指出,綜合所得稅率以現行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為基礎,10%稅率級距將大幅擴大,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時指出,草案將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前瞻性。

“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劉昆表示。

總體來看,收入越高,減稅額度會相應提高。但現行30%、35%、40%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沒有調整,這部分較高收入群體的減稅額度被鎖定。由於較低稅率下調明顯,中等收入以下群體稅負下降程度更為突出。

工資薪金超額累進稅率級距具體調整如下:

1、3%稅率級距擴大一倍,現行稅率為10%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3%。

原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扣除起徵點5000元、社保繳費、專項附加扣除之後)“不超過1500元”適用3%的稅率,將調整為“不超過3000元”適用稅率為3%。

2、大幅擴大10%稅率的級距,現行稅率為20%的所得,以及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10%。

原來“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適用稅率為10%、“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適用稅率為20%的、部分“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適用25%的收入檔次,適用稅率將統一下調為10%。即至少“超過3000元至9000元的部分”將適用10%的稅率。

這意味著稅前收入8900-16000元之間的群體,扣除社保和個稅起徵點後,“超過30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適用10%的稅率。按照稅前月收入16000元計算,月度繳稅額將調整為大致為690元,相較現在每月減稅約1030元。

3、現行稅率為25%的部分所得的稅率降為20%,相應縮小25%稅率的級距。

原來“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適用稅率為25%,這部分將調整為分別適用10%、20%、25%。

4、30%、35%、45%這三檔較高稅率的級距保持不變。

原來“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過80,000元的部分”仍將適用稅率30%、35%、45%。

這意味稅前月收入超過超過4.4萬的人群,每月減稅額度將鎖定超過1550元的一個既定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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