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温陈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88万余元集体收入进了“小金库”

茌平温陈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88万余元集体收入进了“小金库”

集体收入本该纳入村集体账目,由镇经管站统一管理,但茌平县温陈街道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却觉得这样手续繁琐、使用不方便,便自作主张,做起了集体资金的“保管员”、“出纳员”。11年来,先后有88.54万元的集体资金脱离监管,通过他专设的“小金库”用于村务支出。殊不知,这样的行为触碰了党纪红线,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2017年5月,茌平县纪委接到市纪委转办的关于李某某账外列收列支村集体资金等有关问题线索后,迅速开展调查。

提起做村党支部书记十几年的李某某,村民们大都不自觉竖起大拇指。李某某性格豪爽、为人仗义,做事不拘小节、敢闯敢干,自2004年接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后,他为村里修路、修桥、建广场、修机井,做了不少实事,深得村民信任和支持。村委会干部对李某某评价也很高,因为他不但有思路、有眼光,而且重情义、讲担当。李某某上任后,不仅偿还了前任村领导欠下的近十年吃喝费用,而且村里资金紧张时,还经常自掏腰包垫支款项。

2007年,李某某把村里的荒坑、荒院、荒地进行了统一整理,将整理出来的约60亩土地,现场公开招标承包给群众,承包期30年,共收取承包费约68.73万元。为了支出方便,李某某并未将资金纳入村集体账目,而是存在了个人账户上,设立了一个“账外账”。适逢村里的会计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而村里又正好需要修路、修桥等大额资金支出,李某某就自己做起了现金“保管员”、“出纳员”。为了记录资金的往来,他自己还建立了一个小账本。在李某某看来,这些村集体收入并没有装进自己的口袋,而是为村集体和村民办事了,虽然方法有些欠妥当,但是只要把大家的事办好就行。把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抛在了脑后,致使李某某一而再、再而三地账外列收列支村集体资金。2007年至2017年,李某某先后收取荒地、机井、机窑承包费用共计约88.54万元,这些资金全部在“账外账”上列收列支。

李某某不将集体资金存入集体账户而直接用于支出,违反了财经纪律,自认为没贪没占、情有可原,实则是拿“工作需要”作为挡箭牌,为自己的违纪行为开脱买单。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不能“工作要上,纪律要让”,更不能把认真工作与遵规守纪对立起来。

丢掉了纪律,不按规矩办事,即便是为村民做了实事和好事,最终也难逃纪律惩处。2017年8月,温陈街道党工委将李某某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