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江:小事惹糾紛 雙方爭執引群毆 鋃鐺入獄兩敗俱傷

中國吉安網訊 (陳豔生、黃雅麗)2011年,在峽江縣巴邱鎮泗汾村楓樹下自然村居住的一戶村民搬到外村居住,其在楓樹下自然村分的20多畝田歸楓樹下自然村集體收回。後因部分村民私自佔用播種,村民們便要求對收回的責任田重新調整分配。

2018年4月22日下午,楓樹下自然村便召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將收回的責任田重新調整的問題。會上,大家討論很久卻無法形成統一的意見,突然在場開會的陳仁某指責郭某平擔任組長以來,隨便答應外村人在楓樹下自然村葬墳墓,郭某平當場表示沒有此事,為此兩人發生爭吵,繼而引發打架。陳仁某的兄弟們與郭某平的兄弟們見狀,便參與進來,矛盾升級為7、8人互毆起來。

案發之後峽江縣公安局巴邱派出所及時出警處置,並開展調查取證, 同時於4月24日委託司法鑑定中心對受傷人員進行傷情鑑定,經鑑定,郭某平、郭小某、陳聖某、陳仁某、陳道某五人的傷勢均為輕微傷。

峽江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及《江西省公安廳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標準》之規定,分別給予郭某平、陳仁某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五百元罰款的處罰。分別給予郭小某、郭國某、陳聖某、陳義某、陳道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小事惹糾紛,鋃鐺入獄兩敗俱傷,郭氏三兄弟和陳某四兄弟面對峽江縣公安局決定的處罰決定書,對自己衝動的行為感到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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