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马鞍山人,为啥高龄津贴标准不一样?

黄洁仪

2016年12月30日,马鞍山市便出台了《马鞍山市区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具有马鞍山市辖区(含马鞍山经济开发区、慈湖高新区)户籍的,年满80岁及以上的老人,均可申请高龄津贴。《办法》规定,高龄津贴由各区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县(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本区域高龄津贴有关政策。

根据《办法》规定,市辖区由市规定统一标准发放高龄津贴。由于财政管理体制不同,各地老人数量、地方财力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也各不相同,这也就造成了马鞍山各县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不一致。

花山、雨山: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5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高龄津贴300元。

博望: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6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高龄津贴300元。

当涂: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3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5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高龄津贴300元。

和县: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25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5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高龄津贴300元。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5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高龄津贴300元。

市示范园区:80至8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8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月高龄津贴2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高龄津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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