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之窗」严禁违规提拔不符合任职条件干部!

「纪法之窗」严禁违规提拔不符合任职条件干部!

纪法之窗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学习、掌握党纪法规,丰南区纪委监委与《今日丰南》报、丰南电视台、丰南发布联合推出《纪法之窗》专栏,讲述相关案例,解读党纪法规,明晰法纪底线,以期共同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严禁违规提拔不符合任职条件干部

案 例:

某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某某因违规提拔不符合任职条件干部问题被问责。2013年7月,刘某某主持该县公安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提拔非公务员非警察身份的信某任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违反了《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相关规定。2016年7月,该县公安局报县委政法委批准,免去信某派出所副所长职务。2017年5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修订版)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12月31日)

第六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7月8日)

第六条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问题突出,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

……

第七条

……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八条 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政法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经人民警察院校培训,考试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7年修订)

第一百零一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

(三)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的;

……

点 评:

本案中,刘某某违规提拔不符合任职条件干部,应受到党纪处分。“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管党治党指导思想,强调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严格执行规定的干部条件选拔干部,是选对用对干部的基础。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严把政策关、程序关、质量关,确保选出来的干部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切实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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