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湖北省房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網吧”經營者張某斌等三人以犯買賣身份證罪判處刑罰並處罰金。
房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及時偵破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某斌、梁某先後被抓獲。萬某強在獲悉房縣公安機關正在偵查該案時,於3月21日主動到房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6月15日,房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該案,認定被告張某斌、梁某、萬某強犯買賣身份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並處罰金。(魏世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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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9 23:46:15 人民網湖北頻道
6月15日,湖北省房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網吧”經營者張某斌等三人以犯買賣身份證罪判處刑罰並處罰金。
房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及時偵破案件,犯罪嫌疑人張某斌、梁某先後被抓獲。萬某強在獲悉房縣公安機關正在偵查該案時,於3月21日主動到房縣公安局投案自首。
6月15日,房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該案,認定被告張某斌、梁某、萬某強犯買賣身份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拘役並處罰金。(魏世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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