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調整致3000多萬元“牆改專項基金”無法返退 巡查組主動作為另闢“蹊徑”為企業解圍

11日下午,武漢深工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帶著一面錦旗來到市營商環境巡查第十六組駐地,由衷地向第十六組表達感激之情。去年9月以來,由於稅收政策調整,武漢市建築節能辦公室負責的“牆體材料專項基金返退”工作受到影響,致使20多家企業、涉及30多個項目,累計3000多萬元專項基金無法辦理返退。第十六組在營商環境巡查中發現這一問題後,主動作為,急企業之所急,經過多番協調督辦,最終成功找到解決辦法。

第十六組相關負責人透露,發現這一問題後,該組立刻進行了深入調研。經查,該專項基金由建設單位在市民之家市城建委行政審批窗口辦理徵收、返退。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時,將專項基金直接繳入市國庫,市財政局開具“湖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系非稅財政票據);工程竣工驗收後,建設單位書面申請,市建築節能辦公室審核後,建設單位提供稅務部門監製的“零稅率”的普通稅務發票,退付資金從市國庫直接到企業賬戶。

從2017年9月起,有部分建設單位反映,我市全面實施“營改增”後,在辦理專項基金返退時,無法提供稅務部門監製的“零稅率”的普通稅務發票,又無法開具“零稅率”的“湖北省增值稅普通發票”,導致不能及時辦理專項基金返退。

今年4月25日下午,第十六組副組長吳旻約談了市建築節能辦相關負責人,提出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協調國稅、財政部門等多條化解意見和建議,並於5月17日專門到兩家涉及返退的企業調研。

在第十六組的督促協調下,市建築節能辦公室通過電話、去函、上門座談等形式,多次與市財政、稅務、審計部門協商溝通,並報請市政府辦公廳協調。5月29日,三個部門分別向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回覆了書面意見,三個部門認為,專項基金屬於非經營性收入,按相關規定,稅務部門不能開具相應票據,建議採用企業的自制收據。

目前,市城建委建築節能辦公室已在網站發佈了《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返退收據》(樣表),並主動與建設單位聯繫,指導企業開具自制收據辦理專項基金返退。截至6月6日,已辦理專項基金返退28筆,返退金額2009.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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