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司法有作為丨龍泉市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守護“綠水青山”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龍泉是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全市森林覆蓋率84.3%,素有“浙南林海”之稱。市人民法院為保護龍泉的好山好水,開展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活動。2017年以來,該院秉承“生態司法”的理念,累計審結破壞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20件,涉及被告人29人,向8名被告人發送了補植令和看管令,促使14名被告人履行生態修復責任,走出了一條環境資源審判的新路。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修復性司法 “破壞者”變“保護者”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3月12日,法院聯合檢察院、林業等部門,組織涉破壞森林資源犯罪的當事人開展補植復綠活動。

“砍掉一棵樹很容易,種好一棵樹很難,幾個月過去了,這些樹才長那麼一點點,以後再也不亂砍樹木了。”近日,龍泉法院邱法官帶領著兩名當事人,重返位於本市高速路口旁的“思過林”,查看此前種下的小樹苗生長情況時,尚在緩刑期內的葉某感慨地說。

生態破壞了,即使再嚴厲的司法懲戒也無法彌補對環境造成的損害。從審判角度來看,很多被告人在犯罪之後,都能很快意識到自己錯誤,認罪悔過態度良好,除了刑罰外,是不是能給這些被告人多一種途徑,來表達自己的歉意?於是,建立補植復綠、增殖放流基地,督促當事人通過植樹、放養魚苗等途徑履行修復責任的生態補償機制適時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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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人因破壞野生動物被法院責令向社會公開道歉。

與葉某一樣,吳某、黃某也曾因濫伐林木而補種苗木,並被法院責令看管苗木。去年3月,他們花費了20天時間在蘭巨鄉河川村的荒山上種下了40餘畝的小樹苗。而此前,這片林地因山火變得滿目瘡痍,被司法機關確定為補植復綠基地,成為被告人補植復綠的場所。在吳某和黃某的精心看管下,這些小樹苗吐出的新綠,正一點點抹去這片林地原先的荒涼,重現生機。而吳某、黃某兩人也因主動“補植復綠”得到了法院的輕判,併成為了環保志願者。未來,將會有更多的荒山因這個生態補償機制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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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7日,龍泉市司法機關在增殖放流基地放養彩鯉魚苗現場。

有些季節,並不適合補植樹林和投放魚苗,被告人暫時無法實施生態修復活動。因此,今年年初,龍泉法院聯合檢察院、林業部門等建立了生態修復基金專項賬戶。被告人可以選擇以繳納生態修復金的方式暫時履行修復義務,待合適的時機,再進行生態修復。目前,通過法院繳納的各類生態修復資金已達到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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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合一” 生態司法更有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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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龍泉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在竹垟鄉文化禮堂現場審理一起破壞環境資源案件,圖為庭審現場。

破壞生態環境資源案件涉及的領域較廣,經常會涉及到化學、物理、生物等學科的專業知識,審理難度大。為了破解審理難題,讓生態補償機制科學、可行、有效,法院先從自身出發,選任了具有環境保護專業知識的資深員額法官組建環境資源審判小組,旨在通過歸口審理,實現環境資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的“三審合一”,加大環境資源犯罪打擊力度,形成強力震懾。

“白鷳的基準價值為1000元,因白鷳屬於國家二級野生動物,其整體價值按照所列基準價值的五倍計算……”浙江省博物館陳水華博士在一起非法獵捕、收購、殺害、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農村巡回法庭上,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庭,因獵殺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對生態環境所造成的損害及相應的民事賠償計算標準作出說明。“專家證人出庭,能讓證據更有說服力,為法院作出公正裁判提供重要參考,此外還能達到良好的庭審教育效果。”該院院長同時也是該起案件的審判長羅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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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龍泉法院聯合檢察院在竹垟鄉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我市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辦理情況,圖為發佈會現場。

像陳博士這樣的專家和顧問,在龍泉法院建立的環境資源“人才庫”中,還有13人。他們來自農業局、林業局、環保局、水利局等7個單位的專業人士,主要是對環境資源損害程度鑑定評估、生態修復方案制定、生態執行記錄及驗收給出專業意見。目前,這個“人才庫”才剛剛成立,接下來,該院將會把更多的環境方面的專業人才吸收進來,為環境審判提出專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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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 審判普法更接地氣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4月20日,龍泉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巡回法庭在小黃南村現場審理一起林業糾紛案件,圖為庭審現場。

在法院的審判庭裡,“正兒八經”參加庭審活動的人,其實不多。除了偶爾法院組織的公眾開放日活動,來的往往都是當事人的親屬、朋友。今年4月20日,龍泉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巡迴車開進了小黃南村,現場審理了一起因林業承包合同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讓人意外的是,庭審當天,該村的廣場上來了很多村民,法院事先準備的旁聽座椅遠遠不夠,很多村民全程站著參與旁聽。

庭審結束後,法官就地“擺攤”,為群眾就法律方面的問題,答疑解惑。“法院今天到村裡審理山林糾紛案件,這種形式很好,讓我們也跟著學到了不少山林資源的相關法律法規。今後一定遵紀守法,好好保護山林。”村民林厚桂感慨地說。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法院工作人員為村民發放環境資源方面的法律宣傳冊,現場普法。

對於群眾來說,單純地聽著法律條文很難理解。近距離觀看庭審,審理的案件又是發生在自己身邊的事情,他們就會有興趣參與進來。看到老百姓們喜歡這種庭審,今年5月29日,該院巡迴審判車又開進了竹垟畲族鄉蓋竹村文化禮堂,現場審理了一起非法獵捕、殺害、出售、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生態家園的建設無法一蹴而就,需要持之以恆的點滴積累。生態司法的法院實踐也絕不會止步於此,將繼續上下求索,演奏好生態司法呵護“綠水青山”的美麗篇章!

生态司法有作为丨龙泉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守护“绿水青山”

文:丁海芳 黃方方

來源

金誠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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